近日,市农牧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巴彦淖尔市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两部门从产地和市场两头发力,共同推动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我市有效落实,我市农畜产品上市有了“身份证”。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印发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2.2万余册,合计66万多份,登记备案各类食用农畜产品责任主体344家,已累计开具合格证2598份,附证上市的产品累计达205.082吨。
据了解,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畜产品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向消费者承诺农畜产品安全合格的一种新型保障制度,主体为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逐步向小农户推进;试行的品类为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畜产品。消费者可依据合格证上的信息来选购农畜产品,一些规模化主体还推行二维码合格证,用手机一扫便知产品信息。(记者 杨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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