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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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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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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从7月底开始,临河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运管所等相关部门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排查,确保完成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有效降低臭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了解,此次排查范围为临河区所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企业。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排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煤化工、农药生产、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商务局负责排查油品储运销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排查15张餐桌(10把椅子为1桌)以上规模餐饮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运管所负责排查汽车喷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

      排查中,相关部门将重点对相关企业涉VOCs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VOCs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和效果等进行详细排查,彻底摸清企业VOCs排放状况并建立管控清单。

      延伸阅读

      近两年,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臭氧浓度却不降反升,2019年全国337个城市臭氧浓度同比上升6.5%。

      臭氧前体物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因此,今年生态环境部提出要有效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响,针对臭氧污染开展VOCs攻坚行动。精准治污中,时间尺度上聚焦臭氧污染严重的夏季。空间尺度上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行业上聚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通讯员 邬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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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实习生 王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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