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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法治之力 筑发展之基——“十三五”期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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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3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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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以来
      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50个
      2018年、2019年
      连续2年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全区第一
      2020年
      被确定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执法监督智能化一体平台盟市全覆盖试点地区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公正,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近年来,我市持续简政放权,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公开工作,权责事项进一步明晰,市级确定的6604项权责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布。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实现“32证合一”,率先在全区实现了个体户开启一厅办结、企业注销“一站式”服务,企业登记在全区率先压缩至3个工作日,比国务院要求缩短5.5个工作日。出台《巴彦淖尔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结”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和流程图,将审批时间由200多天压缩到112天。创新实施“巴市快办”项目,“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线上线下“一窗受理”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重大项目直通快办平台、行政效能监督平台、24小时自助智慧政务服务大厅等一批便民服务平台投入运行。2018年、2019年,我市连续两年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全区第一。
      与此同时,我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立法机制,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了《巴彦淖尔市政府立法工作流程》,健全了由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立法的咨询论证机制和第三方参与评估的立法争议协调机制。2015年以来共制定完成《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等6部地方法规,2019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93份。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4年来,共完成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1009次,提出纠正意见983条。认真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报备率、规范率达到100%。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审查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政府涉法事务。从自治区政府法律专家库选配10名法律顾问,为市政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实现市、旗县区、苏木(镇)、嘎查村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落实“三项制度”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和《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分解表》,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聘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多角度、多类别、多范围的执法监督力量,消除监督盲点,构建起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层层递进、相辅相成的监督网络,实现执法监督常态化。
      2016年,我市被自治区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我市圆满承办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2019年,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为全国“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4个典型案例之一,入选中组部编印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案例,内蒙古党校也将我市综合执法改革经验纳入全区县处级干部培训内容。目前,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208支减到67支,精简比例达到67%。
      强化权力监督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为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市多举措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治政府建设和人大牵头的联合执法检查制度,按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办复率和满意率达到100%。认真落实法检两院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回复率达到100%。组织开展“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活动”,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387人。公开政府监督电话,开通市长热线,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式管理。
      不断加强社会治理,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我市组建市行政复议专家库,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2019年,在全区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中,我市优秀案件率达80%以上,位居全区第一。全市各级机关参加行政应诉案件230件,胜诉率达87%,位居全区第二。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869个、人民调解员3983人,实现了重点行业领域和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市、旗县区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健全人民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32727件,调解成功31581件,调解成功率96.5%。2019年,我市依法设立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及仲裁保障中心。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在政府和部门网站设立信访事项受理窗口,实行网上受理,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636个。持续开展标准化司法所和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市70个司法所和7个社区矫正中心全部达到自治区标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我市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普法责任制清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出台了《巴彦淖尔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2019年以来,共组织4批106名拟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考试。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全市共有38826人参加了网络在线普法学习。建成全区首家市级法治宣传中心。组建法治乌兰牧骑12支,开办法律大讲堂335个,招募普法志愿者2000多人,构建起全方位法律宣传网络。
      我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2019年,五原县人民政府成为全国法治示范县创建候选单位;2020年,我市被自治区司法厅确定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执法监督智能化一体平台盟市全覆盖试点地区;五原县“微治理”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获全区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临河区司法局基层股长娜仁被评为2019年度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2015年以来,我市共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50个。(记者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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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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