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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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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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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效,现将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并结合实际制定的《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478-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63.com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司法局502室 ,邮编:015000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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