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有群众向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临河区曙光乡晨光二组道路破损严重,无厕所、未接大暖,生活垃圾无人清运等。
接到线索后,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这一问题转临河区政府办理。经调查核实,晨光村二组居民所反映的区域属于日信华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征收范围,四至界限为:东升路以西、五原街以北、安东路以东、宏丰街以南(F50地块),涉及居民160户。前期经过乡、村、组及项目方的共同努力,已有155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意向书,剩余5户未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按照协议约定,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达到100%,项目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协议方可生效并履行协议,否则已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不产生法律效力。
9月18日,记者联系临河区曙光乡得知,未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的5户居民中,其中2户经过协商已基本达成意向,拟于近期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其余3户因院落占地面积大、容积率低,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曙光乡政府正协助企业积极做通村民思想工作。
考虑到居民所反映区域属于棚改项目区,且已有97%的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意向书,待剩余5户签订协议后立即组织实施征拆工作。若在该区域实施厨卫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改造,不仅增加财政负担,还会造成公共资源重大浪费。目前临河正全力做好剩余几户居民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争取160户居民全部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尽早组织实施征拆工作,彻底改善该区域环境卫生现状,推动棚改项目开工建设,让被征地居民早日住上回迁安置房。(记者 吕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