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 ,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也就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的“再次保险”,这对城乡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大的福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同时也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掏钱。根据规定,符合新政的报销范围进行报销,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我市选定两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全市大病保险的承保单位,现已全部正常运行。
“大病”定义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里所说的“大病”不是指具体病种,而是按医疗费定义的。医保报销后,年度内多次连续住院的城乡居民,合规的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可以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没有等待期和封顶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其余合规费用采取分段累计补偿方式。分段报销比例为:1.5--5万元报销80%、5--20万元报销90%、20万元以上报销95%。
大病二次报销
切实减轻城乡居民负担
大病医保到底能报销多少? 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例:临河一名患白血病儿童在北京住了6次院共花了77万多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可达66万多元。该患者医保缴费为200元,竟然可以省下60多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以进行大病二次报销,且上不封顶,减轻了很多普通家庭因大病而无力承担巨额开支的负担。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个人不再额外缴费。通俗地讲,就是生了病先由医保报销一部分,个人承担部分还能用大病医疗保险再报一次,钱没多缴,但报销比例更高了。
“一站式”报销 简化程序
2017年9月1日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开展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一站式”报销。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患者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直接结算,由医疗机构垫付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费用。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离院。
医保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放大了大病保险基金使用效能,方便了患者就医结算,减少了资金垫付和往返报销的成本。但目前,转外就医的大病患者的报销还无法实现医保报销“一站式”,需要患者携带身份证、病历等,在相关旗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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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这个数据,直接影响职工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以工亡时间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以上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