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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通报6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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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2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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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杭锦后旗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兼林业局护林大队队长牛力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

      2011年至2013年,牛力担任林业局护林大队队长及退耕还林验收小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农户名义套领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款577780元。所套款项用于护林大队办公支出。2017年12月1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判处牛力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8月17日,杭锦后旗纪委给予牛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8月17日,杭锦后旗监委给予牛力撤职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级。

      2.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乌兰敖包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巴音朝鲁违规帮助他人享受草原奖补资金问题。

      2011年8月,谢某某为享受牧区户籍的优惠政策,请托巴音朝鲁帮助其将户籍从其他嘎查迁出,落入乌兰敖包嘎查牧民巴某某家庭户籍中。2012年至2016年期间,以谢某某名义共违规套取草原奖补资金6601元。其中,1300元由巴某某经巴音朝鲁转交给谢某某。2018年10月11日,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党委给予巴音朝鲁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规领取款项已退回乌兰敖包嘎查。

      3.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乌海村王满库组村民边亮虚报冒领玉米种植补贴款问题。

      2017年,边亮通过虚报玉米种植面积冒领国家补贴款1378元。2018年9月30日,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党委给予边亮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4.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林工站站长李光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

      2010年11月,李光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郭某办理渠留地退耕还林手续,致使其违规领取三年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8160元。2018年8月14日,乌拉特中旗纪委给予李光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款项退还林业局。

      5.临河区新华镇隆胜村会计张四有部分筹款未计入村帐问题。

      2011年,隆胜村新建小油路和村文化活动中心,张四有在上交筹款时,向村委会少上交1016元。2017年3月22日,新华镇党委责令张四有作出书面检查,补交上述筹款。但直至2018年7月,张四有仍未上交。2018年7月20日,临河区新华镇党委给予张四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未上交的筹款。

      6.磴口县隆盛合镇民兴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宏林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李宏林通过虚构种植面积,违规领取16.4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344.6元。2018年10月11日,磴口县隆盛合镇党委给予李宏林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对各项惠农惠牧惠民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力度,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职责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厉整治,一抓到底,以实际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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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清风巴彦淖尔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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