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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典型案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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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03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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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9月22日共接到第二十批群众举报案19件,按地区分:临河区11件,磴口县1件,杭锦后旗2件,乌拉特前旗3件,乌拉特后旗1件,开发区1件。重复举报5件。其中属实11件,部分属实6件,不属实2件。责令整改5家。截止2019年9月30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上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群众反映“杭锦后旗旗政府东墙附近正在拆迁,工地没有抑尘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车没有抑尘措施,扬尘情况严重”。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群众举报的政府东墙拆迁区域属于杭锦后旗塞上街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该区域房屋征拆工作由旗房屋征收局实施,在拆迁及拉运建筑垃圾时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处理及整改结果:针对群众举报问题,杭锦后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9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杭锦后旗房屋征收局下达了《杭锦后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杭城综责改字〔2019〕第(01-15)号),要求其从即日起立即改正。具体整改措施为:一是要求房屋征收局在拆除和装载拆除垃圾的过程中采取喷水降尘措施。二是对已经拆除的区域采取洒水防尘措施。三是要求其拉运车辆必须加装苫盖装置,严格按照旗城管执法局指定的时间、线路、地点进行拉运倾倒,不得沿途遗撒滴漏污染路面。目前,杭锦后旗房屋征收局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将在今后的拆迁过程中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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