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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典型案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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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0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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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9月24日共接到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案35件,按地区分:临河区20件,磴口县4件,杭锦后旗3件,乌拉特中旗2件,乌拉特前旗5件,乌拉特后旗1件。重复举报15件。其中属实23件,部分属实10件,不属实2件。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2家,处罚金额9000元。截止2019年9月30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上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群众反映“临河区临磴路新看守所南墙有一砂石料厂,没有防尘、苫盖措施,装卸过程时尘土飞扬,不能开窗户,影响看守所工作,要求及时给与解决”。
      经临河区调查,临河区看守所南墙有一砂石料场,没有防尘苫盖措施,装卸过程中存在尘土飞扬,不能开窗,影响看守所工作,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结果:
      1.要求砂石料场立即进行整改,用防尘网对砂石料进行苫盖,并安装雾炮进行降尘。
      2.要求砂石料场定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3.要求砂石料只出不进,逐步清理。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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