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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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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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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6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共享与比对工作,全面、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保应助尽助。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保障应承担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发放程序。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建设常态化,坚决防范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发生,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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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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