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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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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2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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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小组的通知》(室发[2017]5号)的要求,我市成立了三个以副市长任组长、副秘书长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查组。我市境内共有6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分别为内蒙古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个,分别为乌拉山自然保护区、乌拉特中旗阿尔其山叉枝圆柏自然保护区、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巴音满都呼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每个专项督查组负责两个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督查工作。 

          三个督查组于2017年6月10-16日分别深入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对6个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各旗县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实地查看了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探、采活动情况及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情况。截止目前,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内有45个,其中探矿权39个,采矿权6个。2015年11月-2017年5月全市已注销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矿业权9个,现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矿业权都已停止了勘查和开采活动。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监管力度,制定符合本地区事迹的矿业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明确时限,确保相关问题按时限整改到位。通过依法关停取缔一批,调整保留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善一批,按照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整治进度和总体要求,使矿业权得到相应的规范与清理。(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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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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