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我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检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9-01-10 08:52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岁末年初,我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市专项行动检查组对部分旗县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实存在问题的医院和药店采取了处罚措施。

      对1家定点医院和2家定点药店作出终止服务协议的处理决定;对4家定点诊疗机构和17家定点药店作出暂停网络、限期完成整改的决定;约谈2家医院并责令立即整改;各地均进一步追回已查实的违规基金,并按协议规定予以处罚。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内容有:

      一是定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二是定点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费用;使用医保卡结算不能支付的费用;医保卡套现。

      三是参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将本人医保卡转借他人使用;伪造编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待遇;与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医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的药品等;恶意超量或重复配购同类药品。(记者 杨志利)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田惠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