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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加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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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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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改善临河区大气环境质量,2月份开始,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点针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售卖焚烧祭祀用品、拢旺火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引导民众绿色过节、文明祭祀,然而,每逢节日,依然有人旧习难改。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临河区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禁止在街道、住宅小区、公园、绿地、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抛撒冥币等,对店外经营、占道销售祭祀用品行为,将依据《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禁止在建成区内沿街拢旺火,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当场拆除并没收垒制旺火物料。
      市民如发现上述行为,可及时拨打城管热线8296000、12319进行举报。(通讯员 邬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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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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