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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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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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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深入临河区纪委监委,对2020年自办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为深入贯彻市四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进“以高质量审理工作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安排了此次评查,通过开展旗县区交叉互评,发现并解决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旗县区在规范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定性量纪方面的相互交流和整体办案水平提升。评查组随机抽查了临河区纪委监委2020年办理的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和一般违纪违法案件,依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进行评查,逐案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进一步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办案人员规矩意识、质量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每件案件都经得起纪法和时间检验。
      针对评查指出的问题,临河区纪委监委将组织各办案部室和案件审理室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对所有案件进行及时“回头”审理,全覆盖自查自评。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制定案件审理模板,对每个环节进行流程细化,严格标准,以高质量案件办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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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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