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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破坏生态环境?栽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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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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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月29日,五原县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在隆兴昌镇防沙林场天义城作业区落成。

      该基地占地面积107亩,由五原县林草局提供林地,现种植新疆杨10155株。该基地的建设,旨在针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涉及生态环境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林业行政案件中,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在无法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时,在规定区域内补植复绿以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2019年9月,五原县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王某、孙某某于2018年6月至8月在五原县套海镇向阳村、响导村、红赛村无证滥伐农田防护林676株,合蓄积量245.7011立方米。该案系五原县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20年6月案件宣判后,3名被告人履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责任,由五原县森林公安局指定,在该县防沙林场天义城作业区补植新疆杨3500株。

      五原县森林公安局监督林业行政案件中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截至目前,共责令30名违法行为人在该作业区栽植新疆杨10155株。五原县森林公安局与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这片树林命名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并安装设立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宣传标识牌。

      “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将为该县生态修复发挥积极作用。(记者 焦锦平 通讯员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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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编辑:实习生 王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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