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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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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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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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渔业、屠宰行业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研究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研究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六)完成市委、政府和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牧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牧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478-9018,负责人:王智功)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考核任免、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社保统筹和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

      (联系电话:0478-9082,负责人:何德洋)

      (三)政策法规和改革科。负责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市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牧区改革政策的落实。

      (联系电话:0478-8289055,负责人:史永军)

      (四)发展规划科。研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结构调整。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联系电话:0478-8655895,负责人:曹雄)

      (五)计划财务科。研究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联系电话:0478-8527299,负责人:王曼凝)

      (六)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85589,负责人:庞春博)

      (七)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联系电话:0478-8655869,负责人:韩文生)

      (八)农村牧区合作经济指导科。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联系电话:0478-8655582,负责人:经智慧)

      (九)市场经济信息合作科。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农牧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

      (联系电话:0478-8289012,负责人:滕宏)

      (十)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

      (联系电话:0478-8655498,负责人:冯君伟)

      (十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9005,负责人:于春林)

      (十二)种植业科。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9080,负责人:李东伟)

      (十三)畜牧科。拟订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拟订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84106,负责人:曹伟)

      (十四)兽医科。拟订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9002,负责人:刘兴亮)

      (十五)饲料饲草科。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联系电话:0478-8985494,负责人:莫日根)

      (十六)渔业渔政管理科。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联系电话:0478-8943611,负责人:张建)

      (十七)种业管理科。拟订农作物、饲草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饲草种子和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饲草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对南繁育种工作进行规划和管理。

      (联系电话:0478-8527679,负责人:程士哲)

      (十八)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拟订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牧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牧机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鉴定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9016,负责人:哈斯)

      (十九)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农牧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牧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联系电话:0478-8943600,负责人:李兵)

      (二十)农垦管理科。对垦区经济实施宏观指导,拟订垦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国有农牧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牧业建设。提出垦区基本建设立项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9089,负责人:吴蓓)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478-8655869,负责人:李海霞)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89000

      所属单位:

      (一)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是:

      1.开展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畜禽、牧草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和创新及新品种选育等工作。

      2.开展动植物绿色种养、优质高效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和动植物重大疫病及有害生物防控理论、防控技术及产品研究工作。

      3.开展农牧业装备和农牧业机械的研制改进、实验示范、开展智能装备推广应用。

      4.开展耕地保育、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动植物营养、草业培育加工、生态建设和生态工程监测评估等相关理论与技术研究与应用。

      5.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评价、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土壤资源修复与养护等理论与技术研究与应用。

      6.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科技成果示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

      7.协助开展“三农三牧”及乡村振兴问题研究工作。

      8.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陕路9公里处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2611001

      负责人: 段如文

      (二)巴彦淖尔市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全市拟定“三农三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建议提供支持保障。

      2.参与全市现代农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任务落实等相关工作,指导各旗县区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3.承担全市农业综合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参与编制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创建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

      4.协助市农牧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市域种子、植保植检、土壤肥料、农业节水、农机推广、标准化养殖、社会化服务等行业发展规划草拟并组织实施,承担数据监测分析,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以及新主体培育、新模式创建等工作,提供现代农牧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

      5.承担全市农牧行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等工作。

      6.承担全市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性工作;参与拟订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开展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牧业资源区划研究;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等相关工作;为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7.承担与国内外农业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引进、交流、合作及共建等工作,促进现代农牧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和实践农牧业发展模式创新,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服务。

      8.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56095

      负责人:韩俊义

      (三)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

      1.受市农牧局委托,依法行使农牧业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2.宣传贯彻农牧业法律法规,开展农牧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防疫、屠宰以及危害农畜产品质量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农机、渔政、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跨旗县区案件的协调和查处,以及旗县区农牧业主管部门应当回避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重大案情的上报等工作。

      5.负责监督指导旗县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

      6.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29130

      负责人:淡海清

      (四)巴彦淖尔市农牧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机关后勤、安全保卫、节能减排、综合治理、物业管理和局系统国有资产、财务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市农牧局门户网站的信息采集、分析、分布等相关工作。

      3.承担农业科技视频节目的创作、采编,制作农牧业专题片、开展农牧业动态新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4.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7668

      负责人:周勇

      (五)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工作。

      2.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3.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4.承担中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协助指导督促旗县区开展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

      5.承担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申报监测、评审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

      6.研究草拟全市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评审和项目库建设工作。

      7.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园南街生态环境局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87115

      负责人:何德洋

      (六)巴彦淖尔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拟订和实施全市家畜遗传改良计划和区域规划;承担畜禽新品种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建立健康养殖档案,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参与制定畜禽品种标准以及相关饲养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应用;承担畜牧相关技术的科研、示范和推广项目。

      3.协助开展畜牧种质资源普查、遗传资源的质量监测以及种畜禽等级评定或鉴定;协助开展种畜禽场验收评审和种畜禽市场监管;承担地方良种培育、品种选育及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4.协助草拟全市饲草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对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参与制(修)订饲料草标准。

      5.为全市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参与划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

      6.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15668

      负责人:李虎山

      (七)巴彦淖尔市水产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

      2.协助局机关开展全市渔业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并抓好贯彻落实。

      3.承担渔业船舶、渔业船员登记管理的技术服务保障;提供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

      4.承担渔业科研项目、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推广,协助组织水产技术指导工作。

      5.承担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和养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6.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金泰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13413

      负责人:兰峰(暂时主持工作)

      (八)巴彦淖尔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2.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3.承担农牧业生态与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4.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与防除工作。

      5.承担全市耕地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6.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89067

      负责人:淡海清(暂时主持工作)

      (九)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2.协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开展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化解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3.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资产审计;承担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

      4.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

      5.开展全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牧民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及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和科普工作;组织农牧民体育健身活动。

      5.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655582

      负责人:经智慧(暂时主持工作)

      (十)巴彦淖尔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市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调及疫情报告、疫病消灭等相关工作。

      3.承担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净化效果的监测与评估。提供动物疫病可追溯和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承担流通环节和边境边界地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

      4.承担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含铁路、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屠宰企业);协助开展动物饲养、流通等环节防疫监督工作;承担动物证章标识的发放、使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5.承担兽医实验室及动物养殖、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有关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推广与研究;推动、监督、指导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6.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屠宰技术及官方兽医、基层动物防疫员培训。

      7.承担病死、病害动物及有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8.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56907

      负责人:特木热

      (十一)巴彦淖尔市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承担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3.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术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调查以及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

      4.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89058

      负责人:朱亮

      (十二)巴彦淖尔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测技术保障。

      2.承担指导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3.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制定,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4.承担制定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宣传工作。

      5.承担农作物种子、饲料草种产品、市场销售农药等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

      6.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7671

      负责人:张斌

      (十三)巴彦淖尔市原种繁育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比试验、新品种展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2.承担小麦“三圃”田繁育工作;编制国有原种繁育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原良种生产计划。

      3.承担果树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果树优良品种培育、脱毒,苗木繁育;承担果园建设规划设计、果树栽培技术的研究和果树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

      4.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89033

      负责人: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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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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