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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2020—2021学年开学、放假时间及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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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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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巴彦淖尔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2020—2021学年开学、放假时间及作息时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1月15日放假,普通高中学校2021年1月23日放假。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定于2021年3月1日开学并上课,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7月16日放假,普通高中学校2021年7月24日放假。
      依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对秋季开学新高三年级教学时间进行调整,高三年级高考后4周的教学时间,调整到高三第一学期开学前、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或第二学期开学前,具体调整时间由市教育局根据教学实际统一安排。高三年级任课教师因教学时间调整,所占寒暑假部分休息时间,调整到高考后。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精神,全市小学上午开校门时间8:00,上课时间8:20;初中上午开校门时间7:50,上课时间8:10;普通高中到校时间7:3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小学生下午离校时间不得晚于18:00;初中生不得晚于18:30。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此基础上,可内部自行调整,错时上学和放学。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随意超前或滞后、增加或减少课时,特别是严禁赶超课时等违背教学规律行为的发生。全市各学校(幼儿园)须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放假时间必须为学生离校时间,学校不得提前或延迟学生离校时间,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后放假。重大节日放假办法按照国务院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执行。(记者 杨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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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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