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39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据悉,我市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群众持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可在药店当场报销。定点零售药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年度内累计10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4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5000元。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