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用足用好“三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用责任筑牢食药安全防线。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包保工作机制,组织全市2900余名干部包保3.3万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苏木乡镇配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935名。有效落实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2302批次、合格率99.83%,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133批次、合格率97.4%;完成粮食质量监测412份、全部合格;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其产地环境市本级风险监测50批次;完成药品监督抽样346批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自查和年报制度,持续推进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全市162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要求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
用监管堵住食药安全漏洞。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食品违法犯罪、校园食品安全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园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市场建设”,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经营户培训考核。大力推广使用智慧监管,全市7118家餐饮服务单位入驻“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其中学校食堂、托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为100%;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安封签实施率达100%。试行“药店卫士”电子智慧监管,139家药品经营单位安装“药店卫士”智慧监管设备,实行“线上远程监管,线下核查处置”。
用执法打击食药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63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8146户次,发现问题1402条,全部整改到位。多部门联合召开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衔接程序、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及规范涉案食品药品检验认定等工作,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377起,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354起,移交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线索14条,公安机关侦破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37起,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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