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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后开展旗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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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1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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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面提升杭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和运营水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示范性家庭农场,杭后经管局近期决定开展2020年旗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旗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工作。

      据了解,杭后将按照规范认定、逐级推荐、重点培育、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托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将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为旗级示范合作社。将符合《杭锦后旗家庭农牧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中对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获得旗农牧和科技局认定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已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管理,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与品牌,取得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以及获得旗级(含旗级)以上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产品销售渠道稳定,实现了订单生产与销售或纳入了农商、农超、农社对接等营销网络,典型带动作用明显,被旗级以上新闻媒体采访宣传,或作为旗级以上农牧行政主管部门交流学习典型的家庭农场优先评定为旗级示范家庭农场。

      旗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由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行申报,各镇推荐并审查,旗经管局评定。(通讯员 赵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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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实习生 王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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