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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彦淖尔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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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0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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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巴彦淖尔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现向社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7日止
      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对公开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联系人:武文  联系电话:0478-8217229
      联系邮箱:bynesqxjfgk@163.com
      附件:1.《巴彦淖尔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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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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