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互动交流>政策问答库>就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否可以选择易地安置(落户)?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2-11-14 16:36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2018年8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2018年8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可在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补充说明:结婚满2年 ,是指自士兵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

      (1)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

      (2)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

      (3)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受安置的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其他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大城市,还应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规定。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    编辑:崔哲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