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互动交流>政策问答库>就业

如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4-06-06 16:32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由本人向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公示等程序,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和详细申请流程,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张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