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争取到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193.53万元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财政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193.53万元,并于2024年12月27日按照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至各旗县区,专项用于各旗县区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