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巴彦淖尔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市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完成依法治区办专项督察反馈21条意见整改工作。印发《巴彦淖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清单》,聚集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35项任务举措,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全面依法履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巴彦淖尔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依托全市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修订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服务保障措施25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33项。制定工作措施183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本级770项依申请权力事项进驻市政务中心;印发《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向社会公布;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成105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方式改革,取消审批10项,审批改备案4项,实行告知承诺14项,优化审批流程77项;建立市本级、旗县区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完成482项“容缺受理”事项公布工作;率先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制定详细抽查工作指引,印发《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指导市旗县两级165个部门制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308项,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计划704项。
(三)提高立法质效,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回应社会热点、群众关切,制定完成《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修正草案)》;正在制定《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通过“法治巴彦淖尔智能一体化平台”对各地各单位登记报备的30件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其中因报送不规范退回后提交再审查14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四)健全制度体系,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组建“法治政府建设智库”,首批入库专家90人;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巴彦淖尔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保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共实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139件,评估率100%;全面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全市共有公职律师167人,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五)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认真开展“巴彦淖尔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市本级50个行政执法单位、7个旗县区、8535人参与专项行动,共提出整改措施979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和修改完善涉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建设、包容审慎执法、委托执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内部监督机制、学习培训和评价考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其他方面配套辅助制度727项;完成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编制及公示工作,共编制不予处罚事项183项、从轻处罚事项172项、减轻处罚事项121项,编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4项;依托“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监督公示平台”,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全市录入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3334件,市本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92件。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实现旗县区、乡镇苏木(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全覆盖。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向乡镇村组延伸被市委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共打造多元矛盾化解乡镇示范点16个,村组示范点48个;大力推广“五人小组工作法”“网格化+微治理”等经验做法,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拓展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全市14个试点司法所代办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开通“蒙速办APP”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截至11月底,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8件,已结58件;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829条,上报自治区我市政策解读15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46件全部办结;制定《巴彦淖尔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全力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积极做好“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办理工作,有效构建便捷的政企沟通和诉求受理解决渠道。截至目前,平台受理企业诉求问题19件,已办结完成8件,办结待审核3件,正在办理8件(其中已达成解决方案5件)。
(八)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能力。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制度,邀请自治区党校法学教研部毛原教授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专题辅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把好法治素养关;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制定《巴彦淖尔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八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思路
尽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不到位、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全面,缺乏切实可行的监督举措和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氛围不浓,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没有形成合力,特色亮点工作总结提升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统筹调度、督察考核,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巴彦淖尔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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