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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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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1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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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巴彦淖尔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等工作会议,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党校52个班次安排法治学习内容,共培训学员4570人次。印发《巴彦淖尔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从9个方面细化分解32项任务举措。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市本级和临河区、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被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命名为“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巴彦淖尔市“守护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为天赋河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基层治理见微处,司法为民在基层”两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编制并公布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338项,7个旗县区同步进行梳理和公布;全市共认领七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8368条,认领公共服务事项21084条;印发《巴彦淖尔市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提出138条政策措施;持续拓展“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平台服务范围,发布惠企政策1569条,企业诉求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100%;全市“综合一窗”累计受理各类业务65.34万件,网办件占比为70.52%。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事项覆盖率达99.93%;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梳理73个部门的外部事项,减权放权220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198项),精简材料要件共331件,压减31.55%,简化办事环节数254个,压减42.33%。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编制《巴彦淖尔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目录编制、草案拟定、决策执行等程序的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有效降低重大决策的风险隐患;印发《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有据可依;严格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合法性审核,使合法性审核成为行政决策的“防火墙”和“安全阀”;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参谋作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共计327条,参与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审核论证35件,审核各项法律文书602件,参与信访接待、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等218件。
      (四)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现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保护治理思路由“单一治湖泊”到“系统治流域”的根本转变。全面做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立法工作,将《巴彦淖尔市农业节水灌溉条例》列为立法项目,目前已完成对条例草案的审查,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坚持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对全市列入清理范围的1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9件,宣布失效24件,74件继续有效。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执法监督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6万余条;制定《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印《巴彦淖尔市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引》,在全市59个乡镇苏木全部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初步建立。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编制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印发《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行政执法监督4+6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作为日常工作指引;推深做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截至10月底,公安交管及交通运输部门共接到各类问题线索及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共5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出台《巴彦淖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三长五老八书记”联调工作机制、“老支书调解室”等矛盾多元化解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37178件,调解成功率达99.6%;开通涉企行政复议“快立、快审、快结”快速通道,全市70个司法所全面开展“行政复议转递代办点”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实施意见》,代办信访事项2287件,初步探索形成“临河区1557工作法”、“五原县信访直通车”等信访代办经验做法;在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设立7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市投放“无人律所”智能终端,开发公证事项办理“零接触”模块、仲裁在线办案平台和“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小程序。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统计监督。制定《巴彦淖尔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成并运行政府信息公开专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95件,264件已依法依规答复,4件正在办理,撤销27件,按时办结率100%。制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核校及质量考评机制和履行跟踪问效机制,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认真做好“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办理工作,涉企问题办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开发政务诚信档案系统,归集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信用信息13217条。
      (八)高标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巴彦淖尔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四清单一办法”,将“八五”普法纳入“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形成“日常考核+动态调度+跟踪督办+年终考核”的工作模式;开展法治校园创建,配齐法治副校长,创新推出“4+N”普法新模式;循序推进全市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652个嘎查村共推选出“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2100名和759户;加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力度,全市共建成各类宣传阵地995个;举办首届法治巴彦淖尔文化节,将法治建设融入到群众生活和地方文化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尽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各旗县区各部门工作落实不平衡、法治人才短缺且分布不均衡、一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法治宣传向农村牧区倾斜不够等问题。

      2024年,巴彦淖尔市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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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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