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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起全市中小学调整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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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2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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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19日,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规定。

      市教育局要求,从2018年4月23日起,全市小学上午开校门时间为8:00,上课时间为8:20;初中上午开校门时间为7:50,上课时间为8:10;普通高中到校时间为7:30。下午学生离校时间为:小学不得晚于17:30;初中不得晚于18:00;普通高中不得晚于18:30。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

      市教育局要求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安排部署,并立即制定符合实际的调整作息时间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作息时间调整安排、课时要求调整安排、早到学生管理及活动安排、门卫管理、值勤安排、安全保障措施等。在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相关规定的同时,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初中生减负十条规定(试行)》《巴彦淖尔市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试行)》,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任何学校、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随意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对体训队员和个别特殊职业家庭确需把小学、初中学生早送到学校的,学校应提前开门。

      落实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各级教育局局长和中小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纪检部门要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对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到校时间等相关规定、或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要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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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教育局    编辑: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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