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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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巴彦淖尔市群众信访举报

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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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1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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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1BY201909090012、
    D1BY201909080014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五路维信公司西侧200米处路北左右,变电站附近,锅炉燃烧灰尘大,噪音大,后院堆放煤炭,一刮风院子里特别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五路兴盛羊绒厂(正常生产)院内,有一座4蒸吨的燃煤锅炉,且在该锅炉使用期间未采取除烟、除尘措施,造成该厂周边大气环境污染,影响厂区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噪音,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临五路维信公司西200米处,路北新迈水洗厂建有锅炉,使用过程中烟尘很大,晚上噪音也很大,希望给解决”问题属实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新迈水洗厂全称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迈洗涤厂。该厂位于临五路北,维信公司西200米处,坐落在八一乡章嘉庙村五组村庄内,租用兴盛绒毛公司旧厂部分厂房。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迈洗涤厂布草洗涤项目于2017年9月6日经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临环审发〔2017〕52号),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企业需安装3t/h燃气蒸汽锅炉,该区域内无燃气管网,企业实际生产时延续使用了兴盛羊绒厂原有的1台4t/h燃煤锅炉和配套建设的1台多管式除尘器、1台旋风式除尘器,并新增加了1套水浴式脱硫除尘塔。由于批建不符,项目环境保护竣工未验收。该厂安装有洗脱机10台,烘干机6台,自动躺平折叠机2套。因为距离周边居民住户较近,在洗涤时洗脱机等设备有噪音,影响居民。
    属实 一是要求新迈洗涤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45天内将现有1台4t/h燃煤锅炉更换为1台3t/h燃气蒸汽锅炉。
    二是要求新迈洗涤厂在60天内完成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三是要求新迈洗涤厂立即对噪音开展检测,出具检测报。对洗脱机等设备增加减振等设施,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D1BY201909080015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丽和阳光居民小区西侧新建后期施工工地,于每晚22:00至次日凌晨4:00期间施工,施工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噪音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走访周边群众核实,丽和阳光城建设项目各类手续齐全,目前只有一栋楼房处于施工状态,其余楼栋均已全部完工。2019年6月21日,丽和阳光城小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向旗公安局、旗生态环境局举报,该小区后期工程的一栋楼夜间施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旗公安局出警进行了处置,旗生态环境局责令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夜间施工。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核实,2019年6月21日,之后,该工地再未进行过夜间施工。 部分
    属实
    一是乌拉特前旗政府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加强对丽和阳光城小区项目的巡查监管,加密巡查频次,确保不因其建设行为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二是乌拉特前旗政府责成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举一反三,加强对全旗所有在建工地的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噪音污染、噪音扰民等各类违规情形。
    三是乌拉特前旗政府责成住建局加强对全旗所有在建工地建设行为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夜间施工等不规范建设行为再次发生。
    3 D1BY201909090002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镇黄羊乡脑高二队一废弃养殖场院内,有一石英砂厂在筛沙及烘干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且该厂采取燃煤工序进行烘干时未对其生产中所产生烟气进行必要的处理,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大气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该厂安装了部分机器设备,但无动力电源,无生产迹象,物料上料砂斗未安装,筛选机器未安装电缆,无燃煤设备设施。砂石全部苫盖,厂内空无一人,周围2公里内无居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无整改和处理情况
    4 D1BY201909090024、D1BY201909090025 临河区大兰庙桥北,垃圾填埋场和制肥厂散发恶臭,恶臭味大,熏的头疼,尤其是下午和晚上,已持续多年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大气 经调查,临河区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位于临河城区北郊,距市中心7公里,占地557亩。土地征用原城关乡集体土地,选址符合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场分新、旧两个场区,其中,旧场区建设于1989年,占地120亩,已于2006年封场,目前已经完成绿化覆盖;2002年,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原内蒙古巴彦淖尔盟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临河市垃圾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批复意见》(巴环办发﹝2002﹞62号),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2013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内建城﹝2013﹞566号)文件,该项目建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夏季垃圾处理场会散发少量气味。大兰庙桥北还有一家生物肥料厂,为内蒙古苗壮元有机肥有限公司,主要利用羊粪生产有机肥料,生产储存过程中产生了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已要求市政公司加强管理,组织采购250公斤生物除臭剂,每日两次进行除臭、消杀、降尘;对进场垃圾全部喷洒除臭除异味药物并及时推平、压实、覆盖,加大喷洒量;对场区及周边道路、空间环境进行喷洒除臭。
    2.已要求市政公司加大对垃圾场场区和道路每日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利用雾炮机对作业面持续洒水降尘;每日利用专用车辆进行消毒消杀以及灭蝇灭蚊等工作。整改时限:2019年9月7日-9月9日,整治后长期执行。
    3.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临环改发〔2019〕43号)内蒙古苗壮元有机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备,将原有肥料清理完毕。
    整改时限:2019年9月29日。
    5 D1BY201909090026 临河区熙城国际二期西门河套书院东门,道路两侧餐饮、烧烤,在门前挖坑放置油烟处理设施,部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不使用,存在油烟问题。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大气 经调查,临河区熙城国际二期和河套书院东门有7家烧烤店、12家饭店共19家餐饮店,房屋使用性质均为商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在19家餐饮企业中,其中3家烧烤店、5家饭店因楼体无专用排烟通道,在门前道路两侧设置了排烟排风口,每日营业时经排风口排放油烟,由于对店内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不及时,存在油烟污染情况,群众反映属实。 属实 1.临河区执法局责令(临城综责改字(2019)8375、3041、3042、3044、3045、3046、3047、3048、3049号)熙城国际二期和河套书院东门19家餐饮、烧烤店立即对店内油烟净化设施(包括: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排放通道等)进行清洗、维护和修缮,其中3家烧烤店、5家饭店加大对在门前设置的排风口清洗频次。
    2.将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油烟排放检测,如排放达不到相关排放标准,必须全部更换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截止9月10日下午17:00,19家餐饮店已对店内油烟净化设施全部进行了清洗,并要求在营业期间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6 DIBY201909090008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朗润园北面每天下午6点之后有严重的恶臭味,周边有很多小企业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大气 经调查,朗润园小区北共有屠宰企业5家,分别为:巴彦淖尔市蒙凯路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正弘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草原鑫河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蒙鑫伊族肉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有限公司,其中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停产,搬迁至开发区,其余四家正常生产。
    巴彦淖尔市蒙凯路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待宰圈和屠宰车间,羊粪日产日清;该厂无下货车间,无肠胃容物产生;其余三家企业均有待宰圈、屠宰车间和下货车间,生产过程中均产生臭味,问题属实。
    属实 1.要求4家企业及时处理待宰圈粪便、下货车间产生的胃肠容物及其他杂物,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冲洗,及时喷洒消毒液、除臭剂。
    2.要求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对产生的粪便、肠胃容物及其他产生臭味的杂物加强管理,建立台账,做好产生、转运、处置记录,严禁乱倾乱倒。合理使用消毒液、除臭剂,加强管理,做好使用台账。
    3.加强运输管理,严防拉运车辆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7 DIBY201909080016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路建丰村二社,有一家炼油厂(用周围屠宰的动物油炼食用油脂),以前有烟囱,现在把烟囱去除了,烟气直排,气味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大气 经调查,该油厂是一家无证经营的炼油小作坊,是李东炼油加工点, 该加工点把烟囱去除了,烟气直排,气味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情况属实 属实 该炼油小作坊业主于2019年9月14日自行停止炼油,拆除了生产设备和炉灶。
    整改时限:立行整改。
    8 D1BY201909090009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头道桥镇南二村一家养猪场,离居民住处50米,异味大。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大气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头道桥镇南二村实际为挪二村。该村恒霞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5年1月租用原挪二村小学校园准备用于养殖、农产品收购等,2016年4月开始养猪,高峰时存栏母猪和育肥猪55头,仔猪40只。2019年5月初,该合作社通过购买租用的方式,在磴口哈腾套海农场寻找到30亩大小、远离村庄的猪场新址,并开工建设能每栋养殖200头左右母猪的标准化圈舍4栋。到2019年7月30日,该养殖场大部分存栏母猪和肉猪搬迁至磴口哈腾套海农场猪场,仅留下6头高产高龄基础母猪喂养于养殖场南部,搬迁后腾空的北部圈舍内粪污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剩余6头高产高龄基础母猪中,3只分别于7月25日、26日、27日产下猪仔32只,处于哺乳期不易拉运;另外3只为临产猪,为避免在拉运过程出现落胎现象,暂时留在挪二养殖场,并分别于8月1日、4日和11日产下猪仔34只。上述母猪生产满月后于9月6日全部拉运到磴口哈腾套海农场养殖场,只剩下一只准备食用的肉猪和66只待售小猪仔。目前,66只小猪仔均已满月,开始出售,粪污产生量较少,产生异味不大,所以群众举报该问题基本属实。对于群众举报的“离居民住处50米”问题,该养殖场暂时留存的6头母猪和66只小猪仔均喂养于养殖场南部圈舍,距居民住处约70米,而距居民住宅较近的北部圈舍内已无喂养生猪,且粪污已全部清理,所以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经与养殖户进行沟通协调,2019年9月30日前将66只小猪全部出售,出售完后,挪二村养殖场不再养猪;在小猪全部出售完以前,将每日及时清理打扫养殖圈舍,保障圈舍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清洁。
    9 D1BY201909090011
    D1BY201909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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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BY201909090023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曙光乡晨光二社,下雨天出不去,进不来。生活垃圾没地方倒,随意堆存在居住地,生活环境差。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大气、土壤 经调查,曙光乡晨光村二组平房区处于城乡结合部,属于日信华元棚户区改造范围(东升路以西、五原街以北、安东路以东、宏丰街以南—F50地块),涉及居民160户,现已有155户居民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由于该征收片区还有5户未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按照协议约定,暂时无法启动该片区征收工作。考虑到晨光二组居民所反映区域属于棚改项目区,且已有97%的居民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待剩余5户签订协议后立即组织实施征拆工作。若在该区域实施厨卫改造项目,并对村庄内巷道、下水、公厕等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改造,不仅增加财政负担,且造成公共资源的重大浪费。近几年,我区责成市政公司、曙光乡等有关单位对破损道路进行维修、搭建临时简易厕所、清理生活垃圾和增设垃圾桶,该区域居民生活环境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也存在雨天出入不方便,垃圾清理不干净,无下水,无大暖,无公厕,冬季燃煤采暖的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其中,D1BY201909090011号受理问题提出的3项具体问题,调查情况如下:1.君诚园小区项目由内蒙古喜阳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法定代表人:房星宇。君诚园小区项目现楼体主体已全部完工,正在实施绿化、硬化等工程。该项目区在施工过程中存有部分建筑垃圾,群众反映属实。2.巴彦淖尔市颍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60平方米,主要是用电炉加热,将羊苦胆去皮后加热成羊苦胆半成品,一星期加工一次,一次生产4个小时,年生产14吨,无异味收集设施,群众反映属实。3.晨光二社居民举报水质发黄问题,因无法确定举报人打井位置,也无法对水质进行检测,故此问题还在调查中。 属实 1.责成曙光乡会同市政公司、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该片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
    2.责成曙光乡对现有破损道路采用铺沙方式进行维护维修,保障居民出行。
    3.责成市政公司安排环卫工人定时清理垃圾站和垃圾桶,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将该区域纳入日常保洁范围。
    4.区执法局已要求君诚园小区项目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执行,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出入口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要求立即对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并在清运后对场地进行平整;对平整后的场地使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6.区执法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实时跟进,督促施工方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7.截止9月5日,施工方已按照要求将积存建筑垃圾全部进行了清理清运,项目区环境状况良好。
    8.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临环罚先告[2019]41号。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配套环保治污设施,临环改发[2019]45号;
    9.要求该公司正常生产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并报告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16日
    10 D1BY201909090003 临河区北环路以北和绕城线以南的区域没给接大暖,冬天我们自己烧煤,污染空气。希望尽快给接大暖。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其他污染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的区域为北环路以北、绕城线以南的平房区域,以胜利北路为界,分为东西2个片区。东片区为胜利北路以东、绕城线以南、701骨科医院以北、建设路以西3.5万平方米,涉及352户住户,现正在实施平房区集中供热改造。西片区为胜利北路以西、绕城线以南、职业技术学校(原农机校)以东、北环路以北24.4万平方米,涉及住户2643户。其中吉祥路以东,胜利北路以西已接大暖2.4万平方米270户;凤凰城拆迁项目区3万平方米涉及330户;除了凤凰城拆迁项目区平房以外,能接大暖的平房区域主要集中在吉祥路以西、职业技术学校以东、北环路以北19万平方米,涉及2043户。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督促热力公司加快实施东片区3.5万平方米平房区接大暖工程,预计10月初完工。
    2.吉祥路以西、职业技术学校以东19万平方米平房区已列入2020年临河区“蓝天行动计划”中的平房区集中供热改造计划,计划2020年5月底开工建设,预计10月初完工。
    3.督促凤凰城项目开发企业尽快实施3万平方米平房区征收工作,待规划调整完毕开始征拆,预计2020年3月启动实施征拆。
    11
    D1BY201909090005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石那干村河湾社,举报人的草场被众兴集团破坏、污染。还有2个村霸破坏了我的草场。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生态     关于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企业实为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硫铁矿项目),企业位于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什那干村河湾社山片沟,属众兴集团子公司。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1日,2008年8月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关于内蒙古金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片沟硫铁矿120*104t/a硫铁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08〕161号);2008年10月1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硫铁矿项目备案的通知》(内发改工字〔2008〕1906)同意项目备案;2016年8月2日,该企业一期20*104t/a项目建成运行并通过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关于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山片沟120*104t/a(一期:20*104t/a)硫铁矿采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巴环验〔2016〕39号)验收。该企业发改、环保、安监、国土部门手续均齐全,企业属依法按规定开展采矿行为。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现占地面积约313亩,经调查,2010年我旗落实山旱区草牧场“双权一制”工作时,该企业占地未列入草原范围,也未向村民承包。通过与大佘太镇什那干村草牧场“双权一制”成果图进行比对,企业所占地不在草原范围内,不属于草原。反映“草场被众兴集团破坏、污染”的情况不属实。
        关于群众反映村霸破坏草场的情况,旗林草及公安部门深入石那干村河湾社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村社不存在村霸,也未发现个人破坏草场行为。
    不属实 无整改和处理情况
    12 D1BY201909090010 前旗大佘太白彦花村建有一处养殖场,占林地100亩,柠尖儿地。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生态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大佘太镇一和园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实际位于大佘太镇乌兰村白彦花社,养殖合作社占地100亩,该地块未实施过国家重点林业工程,也不生长柠条,举报人反映的柠尖儿地不属实。
        该养殖场所占地既属一般草原,也属宜林地。2018年1月10日,旗农牧业局依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8号)第八条规定(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确需使用草原的,使用草原在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以《关于对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一和园养殖场专业合作社新建养殖场用地的批复》(乌农牧发〔2018〕9号)文件对该养殖合作社用地进行审批。2018年5月25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以《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一和园养殖场专业合作社新建养殖场项目用地的批复》(乌政发〔2018〕65号),同意该项目用地,并要求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建设管理。该项目用地手续齐全,现养殖场专业合作社正在建设中。   
    不属实 无整改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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