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8-08-27 08:53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近日,我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会上市教育局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并通报了近期开展的督查情况。

      会议指出,各旗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大治理力度,该关闭的关闭,该整改的整改,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该发证的发证。一是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责任,高效联动,综合施策,营造我市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和健康的发展格局。二是要严明责任,依法依规推进专项综合治理工作。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综合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严明责任,依法依规推进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在严格治理安全隐患、治理无照无证、治理有照无证、规范培训内容、治理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要动真的、动硬的,要出实招、出高招、出狠招,紧抓突出问题,对症下药。三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新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各旗县区政府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食药监局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年检,建立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明确责任。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月要开一次协调会、调度会、推进会,各旗县区每周五要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项综合治理档案。(通讯员 白晋芳)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高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