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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质监局持续发力强化散煤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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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3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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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开展散煤管控工作。截止目前,已抽检60个批次,排查涉煤市场主体143户,对61户无照流动煤炭销售点进行查处整改,取缔无照煤炭销售摊点16处。

      一是强化源头监管。 持续开展排查摸底,按照煤炭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和办理执照情况等对全市范围内煤炭经营户进行清理登记,建立煤炭经营主体台账,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从源头上规范煤炭经营市场。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力量,严管散煤运输车辆,禁止散煤进入城区“禁燃区”,一经发现,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抓好对煤炭经营户进货渠道的监管,引导经营者自律,提高质量和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禁止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灰份高于20%、硫份高于3%的散煤)。对地方政府划定的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煤炭市场监管,禁止销售劣质煤。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燃煤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对劣质燃煤商品违法行为的监督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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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工商质监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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