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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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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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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河长制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各旗县区河长办:
      由于市领导分工调整,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发〔2017〕16号)及配套文件精神,总排干沟市级河长由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乌梁素海市级副湖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对总排干沟市级河长,乌梁素海市级副湖长进行调整,调整名单如下:
      总排干沟市级河长       市政府副市长赵春雨
      乌梁素海市级副湖长   市政府副市长彭玉堂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0478-82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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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河长制办公室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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