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4年第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4年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我局从全市运行的37个政府网站中抽查了12个(其中旗县区政府门户网站2个,市级部门网站10个)。从抽查情况来看,9个网站合格,3个网站问题突出,为不合格网站(详见附件1)。
(三)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6月14日,我局组织对全市备案的35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4个,总体合格率为99% (详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部分网站超期未更新栏目较多,如: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市民政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首页不更新,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少数政务新媒体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如:“临河民政”、“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微信公众号。
(二)网站功能建设不够规范。一些网站的页面底部功能要素不全面不规范,如:党政机关标识链接错误,显示的是其他单位信息;未列出或填写错误公安机关备案号、ICP备案号;有的页面完全未显示底部信息。
(三)网站互动回应差。部分单位没有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巴政数发〔2024〕22号)要求,网站互动功能仍不完善,回应仍不及时不准确,网站服务效能不高。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复有效留言的情况,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实主管主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全面压实主管主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科室具体负责的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机构职责明确、人员相对稳定。要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保障机制,按要求及时更新,逐级审查发布内容,并加强常态化巡查,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网站栏目,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或关闭整合。
(二)补齐政府网站功能短板。要进一步建设网站功能,清晰列明网站底部党政机关标识、政府网站找错、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主办单位等内容,正确链接到对应页面。未进行ICP备案、公安机关备案或备案信息有误的单位,特别是2024年第一季度被自治区通报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严格落实备案要求。
(三)完善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要进一步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及时答复网民留言,切实回应网民关切。要认真审核答复内容,做到答复态度诚恳、表述清晰、有理有据,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答复质量不高、推诿敷衍等现象。
请有关旗县区和市直部门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于文件下发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6101室。不合格网站的主办单位要对相关负责人约谈,约谈记录随文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