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党委和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室和各人民团体:
由于市级领导工作调整及最新的自治区总河湖长设置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调整后的市级河长湖长名单如下。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贺伟华 市委书记
总河湖长:张鸿福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湖长:张如红 市政府副市长
二、市级河长湖长
河湖长 |
职务 |
责任河湖 |
张鸿福 |
市委副书记、市长 |
黄河巴彦淖尔段河长 乌梁素海湖长 |
云鹏刚 |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黄河巴彦淖尔段副河长 |
赵巍峰 |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
总排干沟河长 |
张如红 |
市政府副市长 |
总干渠河长 |
彭玉堂 |
市政府副市长 |
乌梁素海副湖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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