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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30项整改任务)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2026-01-1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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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
联系电话:0478—8612632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务大楼1609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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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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