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彦淖尔市鼓励企业上市奖补办法》(巴政办发〔2022〕4号)(以下简称《奖补办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对《奖补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上市公司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也代表一个地区的抗风险能力。今年以来,我市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021年5月10日,大中矿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现巴彦淖尔市本土企业A股上市“零突破”。巴彦淖尔市1家A股上市公司(大中矿业:总股本15.08亿元);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澳菲利、三瑞农科、天昱园、润泽生物);23家企业进入巴彦淖尔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巴彦淖尔市梯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贡献逐步显现。
随着国家和自治区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我市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我市以前年度出台的关于企业上市奖补政策已到期且不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客观实际,我市有必要制定新的《巴彦淖尔市鼓励企业上市奖补办法》。
二、奖补原则及依据
(一)奖补原则
一是适应改革。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步伐持续提速。根据资本市场最新改革举措和我市实际,奖补内容涵盖了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境外上市等内容,助力我市优质企业更好利用和把握资本市场重大历史机遇。二是精准激励。细化企业上市奖补标准,按照“分阶段、分类别”的原则,对企业上市予以奖补。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
2.《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补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38号)、《关于修改内政办发〔2021〕38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92号)
三、主要框架及内容
本《奖补办法》共七条,主要分为三大内容,涵盖了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境外上市等内容。
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600万元奖补(内蒙古证监局辅导备案100万元,提交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0万元,实现首发上市300万元);
二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
三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400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