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15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了《巴彦淖尔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和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明确各旗县区部门单位应急处置职责,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巴彦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年版)》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超出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旗县区行政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城镇燃气运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的事故,民用爆炸物品以及烟花爆竹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
五、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7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分级应对、响应分级、预案体系及风险分析。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市、旗县区、管委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指挥机构的分工及职责。
第三部分,预防、监测与预警。对预防、监测、预警作出规定。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明确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从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事故现场处置要点、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应急结束等方面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及措施。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事故调查,应急总结、评估及改进三部分内容。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措施。从应急队伍、资金、装备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与信息、技术支持等多方面统筹考虑,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对宣传、培训、演练提出要求。
第七部分,附则。包含预案制定、管理更新、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