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15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了《巴彦淖尔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全面规范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响应、反应灵敏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防范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巴彦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旗县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3)跨旗县区行政区域范围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4)市委政府领导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五、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7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分级应对、响应分级、预案体系及风险分析。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市、旗县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指挥机构的分工及职责。
第三部分,预防、监测与预警。对预防、监测,预警信息的发布、响应措施作出规定。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明确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从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处置重点、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方面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及措施。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保险理赔、总结评估三部分内容。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从应急队伍、物资、资金、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气象、环境、治安、技术等多方面统筹考虑,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对宣传、培训、演练提出要求。
第七部分,附则。包含预案制定、管理更新、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