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4年7月4日正式印发,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治沙成本提高治沙效率的通知》《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十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出台目标
按照《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十条措施》《中国共产党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办公室书记专题会议纪要》(室函〔2024〕2号)要求,对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中工作实绩突出的旗县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合作社、农牧民、科研单位(团队)等进行奖励,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沙治沙。
三、《办法》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公告》(GB/T50434-2018)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内政党发〔2024〕12号)
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治沙成本提高治沙效率的通知》(内政办字(2024)32号)
6.《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3 年度林长制考核、加强荒漠化综合 防治、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指标评价办法〉的通知》(内林草人发〔2023〕241 号)
7.《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十条措施〉的通知》(巴党发〔2023〕17号)
8.中国共产党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办公室《书记专题会议纪要》(室函〔2024〕2号)
9.《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专班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巴政办字〔2023〕86号)
四、《办法》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和执行有关期限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巴彦淖尔市境内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奖励工作。
2.执行有关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1.奖励对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中工作实绩突出的旗县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合作社、农牧民、科研单位(团队)等。
2.奖励条件及标准
(1)对旗县区的奖励
对旗县区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进行专项考核,根据林草生态建设与修复生产任务及落地上图、精品工程建设、抚育管理、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等指标考核情况,设一等奖1名,奖励600万元;二等奖1名,奖励300万元;三等奖1名,奖励100万元。
(2)对企业、合作社、农牧民的奖励
对自主开展生态治理,且治理区域内林草覆盖率不低于70%的,根据治理规模和林草覆盖率,设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10万元。
对如期完成“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任务并通过验收,且以工代赈劳务报酬规模不低于项目总投资10%的,根据劳务报酬规模和以工代赈资金占比,设一等奖1名,奖励3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20万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10万元。
对实施“先建后补”模式并通过验收的,根据治理规模和工程质量,设一等奖1名,奖励3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20万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10万元。
对就地取材实施防沙治沙实现降本增效的,根据利用市内麦草、芦苇、沙生苗木、荒漠化草种等情况和工程质量,设一等奖1名,奖励30万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20万元;三等奖8名,各奖励10万元。
对采取机械化作业的,根据机械数量、购置费、作业规模及工程质量,评选5名给予奖励,各奖励20万元。
(3)对科研单位(团队)的奖励
对在防沙治沙、荒漠原生树种草种培育、抗旱抗寒、盐碱地造林、阴山南坡绿化治理等方面取得科技成果的科研单位(团队)给予奖励。其中: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择优奖励5个,各奖励20万元;被评为市级重大科技成果,择优奖励5个,各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资金申请审核
市防沙治沙专班根据近两个年度对旗县区的考核结果,提出奖励建议,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市防沙治沙专班组织专家,对申请奖励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奖励建议,报市政府审核批准。旗县区政府对企业、合作社、农牧民提出奖励建议,经市防沙治沙专班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批准。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1.本奖励每两年进行一次,市政府每次统筹安排20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
2.对旗县区的奖励资金用于林草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及林草生态建设、苗木抚育管理、宣传等,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公用经费及个人补助等一般性支出;对科研单位(团队)的奖励资金用于林草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研设备购置等。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截留、挪用奖励资金。对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惠民利民举措
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是为了防沙治沙,改善生态环境,通过“以工代赈”、就地取材等方式可以提高广大农牧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