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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疗卫生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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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2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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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精神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7号),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自治区与盟市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实际,我市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任务
      在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框架下,科学合理划分医疗卫生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提高全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合理划分了市与旗县区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一是公共卫生方面。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事项;二是医疗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等事项;三是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事项;四是能力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中医药(蒙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事项。
      第三部分是配套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出责任落实、完善责任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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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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