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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应急救援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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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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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印发《应急救援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3号),从三个方面8项内容明确了应急救援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各盟市结合地方实际,合理划分应急救援领域市与旗县区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实际,我市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任务
      在应急救援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框架下,科学合理划分应急救援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旗县区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不断提高全市应急救援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三个方面的8项具体内容明确市与旗县区的财政事权,以实现权、责、利相统一。一是预防与应急准备方面。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等事项;二是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方面。主要包括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等事项;三是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方面。主要包括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等事项。

      第三部分是配套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和协调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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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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