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一是巴彦淖尔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变更为巴彦淖尔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
二是《巴彦淖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3年版)》在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灾后救助方面与自治区预案衔接性不够。需完成《预案》修订工作,构建上下对应、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灾害救助预案体系。
二、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版)》《巴彦淖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遭受自然灾害时开展的灾害救助等工作。
五、主要内容
《巴彦淖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版)》共八个部分,2个附件,其中: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对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职能职责进行了规范,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应急救助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对灾害救助工作开展前的各项措施要求进行细化,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失。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对于灾害发生后,不同程度自然灾害如何进行信息报告、核定和发布进行了细致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每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启动措施以及各部门任务进行了明确,使预案具备可操作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将灾害发生后的群众救助工作分为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三部分,明确工作流程和任务分工,保障群众灾后基本生活。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和治安维护、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共九个方面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行保障。从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和应急知识培训两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的管理、责任与奖惩、参照情形、预案的实施五节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改动在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和应急响应部分,按照调整后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分工。参照自治区预案的各级别响应标准,按照市本级一级响应对应自治区二级响应,市本级二级响应对应自治区三级响应,市本级三级响应对应自治区四级响应,市本级四级响应在三级的基础上再将标准缩小的逻辑,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确保了本次修订后的预案与上级预案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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