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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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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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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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印发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住房供应和保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执法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保障性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六)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九)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参与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三)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四)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五)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综治、督查督办、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478-8731060   负责人:李兴元  传真:0478-8212206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及从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拟订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国家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12791  负责人:何静宇 
      (三)政策法规科
      参与拟订城乡建设与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部门制度。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研究。协调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行业法治建设。参与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联系电话:0478-8738632  负责人:李万仁 
      (四)城市执法监督科
      指导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违反城乡规划管理以外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跨区域案件。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和相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478-8738802   负责人:马永东
      (五)城市执法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执法管理调度、指挥、派遣、督促、整改等工作。负责城市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城市执法标准、规范、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组织查处上级转办案件。
      联系电话:0478-8738659   负责人:付遐
      (六)计划财务科
      负责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并落实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参与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筹集监督管理城乡建设资金。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及社团的财务活动。
      联系电话:0478-8738655   负责人:李桃  
      (七)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科
      参与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监督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组织编制、上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全市住房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市直属部门(单位)住房补贴的推行、实施、指导、监督、审核工作。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工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联系电话:0478-8738653   负责人:袁平  
      (八)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参与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预销售、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联系电话:0478-8738679   负责人:张文慧 
      (九)建筑市场监管科
      参与拟订规范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检测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定额的监督实施。拟订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联系电话:0478-8738600   负责人:刘军
      (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801   负责人:高亨飞   
      (十一)城市建设科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水务、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82   负责人:靳臻 
      (十二)城市管理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办公室)
      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城镇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管理工作及全市城镇燃气、供热、垃圾、公共照明、城市停车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厕所的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人:刘婷   联系电话:0478-8738789  
      (十三)村镇建设科
      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负责人:刘向东   联系电话:0478-8738686 
      (十四)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参与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并对评价标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
      负责人:孙宏伟   联系电话:0478-8738674 
      (十五)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政策研究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调查工作。
      负责人:王长清   联系电话:0478-8738623
      机关党委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专职副书记:常青   联系电话:0478-8738804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666
      负 责 人:谢卫仁
      三、所属单位 
      (一)巴彦淖尔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调控分析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2)承担临河地区房屋交易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辅助性工作。
      (3)承担临河地区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备案工作。
      (4)承担建立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楼盘表建立以及房屋交易价格信息发布等工作。
      (5)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物业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
      (6)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人事劳资、信息宣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纪检、党建和群团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62   负责人:王学燕
      (2)房地产市场服务科。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为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状况和前景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建立临河地区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楼盘表;承担临河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及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评价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25   负责人:王贞贞
      (3)房地产交易资金服务科。协助开展临河地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监管信息。
      联系电话:0478-8298538   负责人:郭勇军
      (4)房产测绘科。承担临河地区房屋测绘成果应用备案工作,建立各类房产图库和住宅小区图库。
      联系电话:0478-8298536   负责人:张少荣
      (5)房产档案科。承担临河地区房产交易和物业服务档案资料的归集、利用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92   负责人:靳臻
      (6)房产信息科。承担全市房屋交易信息数据维护工作,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相互对接和数据共享。
      联系电话:0478-8298528   负责人:郭瑞
      物业服务科。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20   负责人:王凯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9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98562
      负 责 人:张文利
      (二)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1、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
      (1)办公室。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公文。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88600   负责人:王文利
      (2)会计核算科。负责全中心的财务计划管理和公积金财务核算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88605   负责人:宋晓庆
      (3)稽核审计科。负责稽核科日常管理和公积金支取、贷款发放业务情况终极复核工作,拟订稽核工作计划、稽核工作方案。
      联系电话:0478-8988610   负责人:富捷
      (4)信息数据管理科。负责信息科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等。
      联系电话:0478-8980300   负责人:马雪梅
      (5)资金归集科。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运行规范化、操作合理化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缴存单位缴存时间、降低比例、缓缴的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88612   负责人:贾娟
      (6)资金运用科。负责指导、审批、监管、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贷后风险防控工作,协助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金帐户。
      联系电话:0478-8985973   负责人:段媛媛
      各分中心
      (1)临河区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8988601   负责人:王永平
      (2)乌拉特前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3606090   负责人:杨瑞刚
      (3)乌拉特中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5919958   负责人:张宏伟
      (4)乌拉特后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4615890   负责人:谭义
      (5)磴口县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4260483   负责人:陈兴萌
      (6)杭锦后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6658298   负责人:霍喜平
      (7)五原县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5537834   负责人:张慧梅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南路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88608
      负 责 人:郭玉清           
      (三)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建设工程产品、材料的质量检验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的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对全市建设工程定额和计价指标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调查、分析、整理等基础性工作。
      (3)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4)参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撑。
      (5)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6)承担室内陈设艺术、家庭装饰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7)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字综合、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和群团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55   负责人:单月
      (2)保障性住房服务科。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据汇总分析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34   负责人:王美丽
      (3)工程定额服务科。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定额补充、解释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调查、分析、整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35,负责人:何从芝
      (4)工程质量服务科。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市工程质量奖项评比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56   负责人:李文胜
      (5)工程安全服务科。承担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格条件审验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8602,负责人:王吉兴
      (6)村镇建设服务科。承担农村牧区生态环保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承担建制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承担农村牧区住房保障工作;承担村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调度、统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9148   负责人:郝荣亭
      (7)建材与检测技术服务科。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质量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市场价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91   负责人:孙槐彬
      (8)人事财务科。负责中心人事和财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72   负责人:邬富强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10-12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755
      负 责 人:张平生
      (四)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
      (1)承担局系统相关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2)承担局机关法律事务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局系统行业人力资源发展与规划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4)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服务工作。
      (5)承担为局机关运行提供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6)承担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13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662
      负 责 人:崔元
      (五)巴彦淖尔市城乡建设绿色节能发展中心(市墙体材料革新发展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承担各类绿色新型建筑、建材及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2)承担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技术转让的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绿色节能发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4)承担全市民用建筑节能检测、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5)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5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775
      负 责 人:张俊 
      (六)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度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培训、技术引进、应用以及推广实施等工作。
      3.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的辅助性工作。
      4.承担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的技术支持和辅助性工作。
      5.参与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
      6.承担城镇供排水、环卫、园林、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运行管理以及公用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住建部门负责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以及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城市风貌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8.承全市城镇供排水水质监测和黑臭水体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9.承担全市小城镇、村庄建设的技术服务和政策研究基础工作以及农村牧区改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10.承担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11.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8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777
      负 责 人:李明伟
      (七)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承担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研究、政策咨询和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
      2.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检查的技术服务和支撑工作。
      3.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13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623
      负 责 人:王长清
      (八)巴彦淖尔市城市新区发展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按照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双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有关部门草拟双河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双河地区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协调联络工作;
      3.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双河地区开发建设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工作;
      4.承担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7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6111
      负 责 人:李包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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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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