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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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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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1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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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要职责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市场主体审批许可、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三品一特”监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具体办法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六)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质量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评价研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参与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四)参与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权限监督实施全市中药、蒙药标准规范。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制定实施全市监督抽检计划,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各旗县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标准化工作。按权限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一)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参与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二十三)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二十四)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二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任建国 办公电话:0478-8225790)
      (二)综合规划科。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的考核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人:甄世俊 办公电话:0478-8928386)
      (三)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执行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协调涉讼法律事务,参与行政应诉事务,负责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赵强 办公电话:0478-8612529)
      (四)应急管理科。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或跨旗县区的大案要案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安全预警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市场监管安全总体状况分析预测,参与制定实施市场安全监管风险监测计划;负责市场监管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指导协调地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人:郭利成 办公电话:0478-8928378) 
      (五)科技信息与新闻宣传科。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指导信息中心工作。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人:李国华 办公电话:0478-8237722) 
      (六)登记注册科。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分拨及领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其他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本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本部门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上报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旗县区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实施情况。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人:李小军 办公电话:0478-8521231) 
      (七)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监管等有关的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数据统计、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负责人:牛惠嵘 办公电话:0478-8918896) 
      (八)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研究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工作。(负责人:王建刚 办公电话:0478-8237970) 
      (九)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商业贿赂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人:王鑫磊 办公电话:0478-8214789) 
      (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承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中跨地域纠纷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管;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人:马冬宝 办公电话:0478-8773370)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开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组织指导查处广告侵权及虚假行为。(负责人:闫瑞光 办公电话:0478-8238427)  
      (十二)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组织协调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各方面工作,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负责人:赵强 办公电话:0478-8267907) 
      (十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商品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监督。指导旗县区组织的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农资、成品油、煤炭、商品条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生产、流通领域违反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对违反质量法律和规章的重大、疑难、跨区域、跨层级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刘贵 办公电话:0478-8268276)  
      (十四)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承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成 办公电话:0478-8928355)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依法查处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标准的制定并进行组织验收;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并指导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人:郭东 办公电话:0478-8928303) 
      (十六)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领域环节食品安全形势;负责制定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承担流通环节酒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许可相关标准的制定;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戎琪彬 办公电话:0478-8928310) 
      (十七)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餐饮经营许可相关标准的制定;拟订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人:杨敏 办公电话:0478-8928379) 
      (十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办法,组织和指导特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陈彦慧 办公电话:0478-8213778) 
      (十九)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协助做好并承接上级交办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两品一械”生产领域监管工作;组织对“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质量公告。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等;负责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具体负责巴彦淖尔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所应承担的各项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医疗机构配制的蒙药制剂在本市范围内的调剂使用。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负责人:常霞 办公电话:0478-8928368) 
      (二十)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科。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在流通环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互联网销售药品、化妆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相关标准的制定并进行组织验收。(负责人:任冉 办公电话:0478-8928396) 
      (二十一)医疗器械监管科。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网络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验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相关标准的制定并进行组织验收。(负责人:王强 办公电话:0478-8928316) 
      (二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人:焦学文 办公电话:0478-8918800) 
      (二十三)计量科。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配合自治区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负责实施列入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产品的监督检查。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人:王国华 办公电话:0478-8267905) 
      (二十四)标准化科。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编号、发布、监督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监督强制性标准和重要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负责人:赵强 办公电话:0478-8267907)  
      (二十五)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组织拟订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  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中介机构。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 (负责人:王希谦 办公电话:0478-8231918)
      (二十六)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拟订商标和专利保护等有关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商标代理工作,对市场主体商标注册、使用及商标战略的制定实施进行指导,负责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旗县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人:靳彪 办公电话:0478-8213500) 
      (二十七)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人:宋艳 办公电话:0478-8928336)  
      (二十八)人事科。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对机关、所属单位共性和业务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人:沈显弟 办公电话:0478-8222266) 
      (二十九)执法稽查局。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 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职责。指导 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 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上级交办案件以及影响 范围广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组织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统筹协调旗县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陈玉平 办公电话:0478-8233977) 
      (三十)营商环境建设协调科。牵头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局职能范围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或重大任务的推进协调、督查督办。 (负责人:闫振武 办公电话:0478-823833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人:韩静 办公电话:0478-8928389)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负责人:苏恒 办公电话:0478-8250047)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主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5790
      负 责 人:任建国
      所属单位: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巴彦淖尔市天赋河套质量标准检验研究中心)
      一、主要职责:
      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市有关产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工作,承担“天赋河套”产品标准研究和检验检测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天赋河套产品标准的研究、制定、审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拟定天赋河套产品的检测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二)深化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各级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标准化研究及各类合作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三)承担全市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的检验及检验样品的抽查工作。开展委托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标准复核、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比对实验、生产许可证取证检验及产品质量鉴定等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工作。
      (四)按权限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标准化的研究、咨询、审查和制修订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研究、建立、保存、维护、使用经国家批准建立的计量标准和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六)承担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开展强制检定、其他检定、计量校准、测试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商品量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工作。
      (七)承担计量科学研究和有关产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检验设备开发等工作;承担技术人员实际操作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技术人员相关考核工作。
      (八)开展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认可等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按取得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及其他委托性业务。
      (九)完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巴彦淖尔市天赋河套质量标准检验研究中心)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 担文电、宣传、安全保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政务公开、 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 相关工作。承担财务、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质量(行风)监督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武培斌 办公电话:0478-8761326)
      (二)标准研究科。开展标准技术研究工作;协助开展标准化的研究、咨询、审查和制修订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天赋河套产品标准研究及标准化实验室运行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天赋河套产品标准的研究制定、审查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人:闫爱武 办公电话:0478-8966155)
      (三)质量技术科。负责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比对、能力 验证和科研等工作;承担缺陷产品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开展召回效果评估工作;受理质量投诉,开展相关调查与处理工作;拓展新检测项目;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检验检测项目科研攻关工作。(负责人:贾凯 办公电话:0478-8761311)
      (四)检测业务科。承担检测业务的组织、协调、统计与开发工作;受理检验检测、仲裁检验等业务的咨询、委托,负责实验室安全、内务管理,以及样品、证书、药品试剂等工作;负责检测业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拟定天赋河套产品的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负责人:兰志东 办公电话:0478-8761311)
      (五)化工产品和交通仪器检测科。承担床上用品、服装等纤维类产品的检验,山羊绒等动植物纤维及制品的检验;承担汽油、柴油、化肥等产品的检验;承担出租车计价器、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汽车检测线设备等计量器具的检测。(负责人:袁晨光 办公电话:0478-8761316)
      (六)轻工产品和医疗仪器检测科。承担地膜、滴灌带、 电线电缆等轻工产品,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煤炭、食品包材、贵金属首饰和配装眼镜等产品的检验;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心电图机、血压计等医用类计量器具和焦度计等光学计量器具的检测。(负责人:陈军 办公电话:0478-8761330)
      (七)流量仪器检测科。承担水表检定装置、汽车油罐 车、立(卧)式罐、饮用冷水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热能 表、燃油加油机、天然气加气机、液体容积式流量计、工作用金属量器等计量器具的检测;冷水水表等仪表的质量检验。(负责人:孙新亮 办公电话:0478-8761325)
      (八)衡器检测科。承担天平、砝码、谷物等水份测定 仪、容重器、电子汽车衡、地中衡、轴重秤、台(案)秤、固 体定量灌装机、电子台秤、电子计价秤等小型自动和非自动衡器的检测、非自行指示秤的质量检验。(负责人:刘华兴 办公电话:0478-8761303)
      (九)热温仪器检测科。承担拉力、压力和万能材料试验机、专用试验机、振动试验台、工作线纹尺、钢卷尺、游标类量具、微分类量具、指示表类量具、测绘仪器、温湿度计(表)、热电偶、温度二次仪表等计量器具的检测。(负责人:邬冬梅 办公电话:0478-8761306)
      (十)理化检验检测科。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气相色谱仪、光谱分析仪等大型仪器的检验工作。承担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离子计、浊度仪、常用玻璃量器、定量灌装机、压力表、气(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仪、电导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体报警器等的检测工作;承担压力表等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人:张龙梅 办公电话:0478-8761320)
      (十一)食品检验科。承担食品、保健食品常规理化指标的检验分析工作;承担食品、保健食品感官项目的检验分析工作;承担食品中涉及部分小型仪器的检验工作。(负责人:刘劼 办公电话:0478-8969169)
      (十二)药化检验科。承担中药材、中成药、蒙药的监督检验、委托工作;负责中蒙药材的调查、鉴定、研究工作;负责中蒙药材标本的采集、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工作;负责中药材、中成药、蒙药标准的科研工作;承担化学药品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等各类检验工作。承担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工作。(负责人:郝丽霞 办公电话:0478-8969170)
      (十三)分子生物与微生物检验科。承担畜禽产品基因检测工作;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微生物检验工作;承担中药材基因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地产农畜产品种源基因研究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的其他相关分子生物学的检验研究工作;承担生物活性的测定工作。(负责人:刘胜龙 办公电话:0478-8761302)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党群工作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负责人:王瑞生 办公电话:0478-8761317)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主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326
      负 责 人:武培斌
      所属单位:巴彦淖尔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相关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调解、查处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投诉举报业务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整理等工作。
      2.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12315业务指导、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3.协助开展对申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发布市场预警、
      消费维权提示等相关信息。
      4.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巴彦淖尔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主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37557
      负 责 人:刘浩
      所属单位: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安全评验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开展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研究工作,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
      2.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指导旗县区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3.协助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和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指导服务机构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4.承担知识产权运用和促进及转移转化、专利信息的统计分析、专利资助等相关工作。
      5.协助局机关对全市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的研究、生产以及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开展技术评审、资料审查、现场查验等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安全评验中心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主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18885
      负 责 人:何慧
      所属单位:巴彦淖尔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药物警戒制度。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识别、分析、报告、评估和控制等工作。
      2.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工作。
      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研究和交流工作。
      4.开展相关监测与安全性再评价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5.建立和完善全市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库和专家库。
      6.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巴彦淖尔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主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28358
      负 责 人:高秀春 
      所属单位:巴彦淖尔市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
      一、主要职责:
      教育和组织全市个体私营劳动者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经营、 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个体劳动者权益,反映个体劳动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二、内设机构
      巴彦淖尔市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主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14673
      负 责 人:任杰(暂时主持工作)
      所属单位:巴彦淖尔市消费者协会
      一、主要职责: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受理消 费者的投诉,负责对消费者及经营者的宣传和消费指导工 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作。 
      二、内设机构
      巴彦淖尔市消费者协会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主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80315
      负 责 人:张晶德(暂时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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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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