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和演艺传播、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保护、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对外合作交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加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按权限参与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全市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并推动全市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研究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依法组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巴彦淖尔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指导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对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监管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
(十三)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与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十五)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七)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保卫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史志、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部门预算、审计、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干部考核、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闫宏宇,联系电话:0478-8525808)
(二)政策法规科。按权限参与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建设,以及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工作任务。(负责人:刘小飞,联系电话:0478-8912715)
(三)文物保护科。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研究、管理、抢救、维修、展览、宣传等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工作,承担全市各级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遗址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展览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各级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组织协调、策划、宣传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班慧,联系电话:0478-8705993)
(四)市场管理科。拟订文化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任务。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督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市场重大案件。承担组织开展全市导游资格考试、导游等级考试等相关工作。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负责人:杨懿德,联系电话:0478-8912613)
(五)公共文化科。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参与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活动,实施文化公益服务项目和工程。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评审等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和专业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负责人:刘晨耘,联系电话:0478-8525815)
(六)产业发展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承担文化、旅游、广电、产业统计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人:刘闻,联系电话:0478-8525818)
(七)科技科。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参与拟订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应用转化推广,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指导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技术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拟订全市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播出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边境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国内卫星接收设施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人:杨建军,联系电话:0478-8525709)
(八)传媒管理科。指导、监管全市电视剧制作、电视剧产业发展。监管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及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信息网络、IPTV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开展融媒体建设。协调全市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齐秀丽,联系电话:0478-8525705)
(九)艺术科。研究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艺术创作和艺术培训,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文艺院团事业发展、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大型文艺活动和艺术展演等。负责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图布,联系电话:0478-8525810)
(十)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景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市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承办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负责人:魏梦琼,联系电话:0478-8912657)
(十一)对外合作与交流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和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和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和宣传推广活动。协调全市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国内市场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国内市场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工作,指导协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更新完善各类宣传资料。负责与其他省(市)、自治区、盟市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人:吴建锋,联系电话:0478-8655974)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群团、纪检、意识形态等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人:崔敬芳,联系电话:8705987)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文博大楼A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5808
负 责 人:刘雪
三、所属单位
(一)巴彦淖尔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委托,承担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跨旗县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全市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临河地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对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
(5)受理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6)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件起草、党建、纪检、群团、干部教育等工作;承担公文运转、保密、财务、劳资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8918919,负责人:邬敏)
(2)信息技术科。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拟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国家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上传和对接工作。(联系电话:0478-8918929,负责人:郭呈宇)
(3)文化文物执法监察科。承担全市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工作;开展临河区文化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复制、维修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文物经营活动和盗掘、走私、破坏文物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阴山岩刻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全市文物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违法施工、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临河区文物保护领域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电话:0478-8918928,负责人:赵春玉)
(4)新闻出版执法监察科。承担全市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临河区新闻出版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电话:0478-8918920,负责人:王少魁)
(5)广播电影电视执法监察科。承担全市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影视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承担安装设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设施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室内、外大屏播放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临河区广播影视市场领域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电话:0478-8918928,负责人:邬巧霞)
(6)旅游体育执法监察科。承担全市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车船等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旅游投诉受理,督查旅游保险的实施、临河区旅游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承担体育经营项目及商业性体育竞赛活动等方面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临河区体育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联系电话:0478-8918922,负责人:韩俊亮)
(7)网络执法监察科。承担全市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信息传播等活动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临河区网络文化领域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电话:0478-8918922,负责人:周志方)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广电传媒大厦14层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18919
负 责 人:杜毅忠
(二)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监测和微波传输中心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微波电路的建设及信号传输保障工作。
(2)保障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承担智慧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和广播电视新闻回传等工作。
(3)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情况、覆盖效果、发射台频率功率使用情况的监测工作;监看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等播出情况。
(4)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指挥调度工作,保障重要安全播出活动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安全传输任务。
(5)开展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信息咨询、技术检测和安全测评等工作;定期对微波线路及传输设备进行检测、维修、保养。
(6)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做好日常工作,处理中心各类事务,包括人事、财务、党务、后勤保障,会务、档案、政治学习等。(联系电话:0478-8929565,负责人:张涛)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广电传媒大厦15楼15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29561
负 责 人:邬海杰
(三)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文物发掘、保护、收藏、研究、展示、鉴定修复、养护等工作,承担文创产品研发、地方文物与文化旅游资源展示宣传以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等任务,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2)承担各类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田野调查、考古勘探等工作。
(3)承担各类文物、文化遗产、文化艺术及其他艺术珍品等相关图片与文献档案资料的征集、收藏、分类、保管等工作,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4)承担各类文物、艺术珍品的陈列展览工作,开展线上展览和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
(5)协助开展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基层博物馆和文物保护管理部门业务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7)承担阴山岩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日常事务工作。
(8)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1)保管研究部。负责馆藏文物的集中收藏、保护和研究利用。(联系电话:0478-8525760,负责人:其其格)
(2)陈列展览部。负责本院文物展示与陈列设计。(联系电话:0478-8525723,负责人:马岳)
(3)社会教育部。负责组织、接待观众、讲解与社会教育及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728,负责人:陈进)
(4)安全保卫部。主要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及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联系电话:0478-8705166,负责人:栗恒)
(5)文物考古研究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做好巴彦淖尔市区域范围内的各项文物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478-8981246,负责人:程龙军)
(6)党群部。负责全院党建、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716,负责人:高奇峰)
(7)资料数据管理部。负责院内各类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科技(学术)档案、图书档案、基建档案以及数字档案、声像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联系电话:0478-8525726,负责人:于静)
(8)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院领导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好博物院各类事务,包括业务、人事、财务、党务、会务、档案、后勤保障、综治计生、政治学习等。(联系电话:0478-8525719,负责人:祁全)
办公地址:临河区五一街文博中心A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5755
负 责 人:王毅
(四)巴彦淖尔市文化馆
1.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2)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活动,开展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评、文化交流活动。
(4)开展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工作,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及各类服务项目。
(5)承担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6)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
(7)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馆日常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各部室,下发、转发各类文件;制定本馆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馆人事、财务、统计、资产及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本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与本馆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27,负责人:谢亚格)
(2)群众文化活动部。负责组织、策划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承担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培训指导志愿者服务团体;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开展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的各类群文活动。(联系电话:0478-8525828,负责人:宣宇)
(3)培训部。负责组织开展“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培训工作及各类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活动,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及各类服务项目。(联系电话:0478-8755516,负责人:贾丽珍)
(4)美术摄影部。负责组织策划各类美术摄影展览、陈列、展示活动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8755516,负责人:贾丽珍)
(5)免费开放阵地服务部。负责本馆公共空间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群众到馆服务相关工作及人次统计;全民艺术普及免费开放项目的课程安排、招生工作,提供免费公益培训,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联系电话:0478-8755516,负责人:张丹)
(6)数字文化运营部。负责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各个平台的管理、维护等工作;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25,负责人:张慧玲)
(7)创作研究中心。承担文艺作品编创工作。负责文艺作品创作、出品、评比等工作,联络各协会开展工作,推动文艺精品创新,繁荣群文创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文博中心B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5829
负 责 人:陈宏斌
(五)巴彦淖尔市图书馆
1.主要职责
(1)承担图书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保存、研究、利用等工作。
(2)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情报信息等服务。
(3)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推广创新服务项目。
(4)开展教育培训、业务辅导、学术交流、理论研究、讲座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为基层图书馆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5)开展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和古籍文献等资料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
(6)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承担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日常行政经费的开支,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承担党务纪检、意识形态、统战、群团等工作。承担干部选任、干部监督、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保险、职称评聘、实绩考核、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32,负责人:焦文治 )
(2)财务室。承担预算、决算、统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内控建设、项目绩效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36,负责人:温佳)
(3)图书馆学会。承担图书馆学术研究、馆际交流学习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35,负责人:杨洋)
(4)业务辅导部。承担全市图书馆业务发展规划、业务考评、评估定级、事业志与年鉴编纂以及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全市图书馆业务统计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工作;负责本馆与基层图书馆从业人员的业务辅导与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35,负责人:刘洁)
(5)古籍特藏部。承担古籍收藏整理保护等工作,维护古籍展厅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38,负责人:贺莎)
(6)地方文献部。承担地方文献收集整理,资料查阅,地方文献展厅日常维护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38,负责人:王丹)
(7)采编部。协助馆领导制定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确定采购原则,编制年度图书馆购置费预算和采购计划。建立合理的具有馆藏特色的藏书体系。依据《中国图书分类法》五版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三版对文献资料进行加工整理。(联系电话:0478-8525842,负责人:王桂荣)
(8)网络技术部。承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项目的软硬件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馆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信息安全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本馆信息化建设软件与硬件的日常维护;负责本馆网站、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和相关网站建设及对外宣传平台(如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本馆数字资源的存放、更新维护和使用统计分析。(联系电话:0478-8525834,负责人:赵栩田)
(9)对外服务部
流通部:负责图书外借流通及相关的读者服务工作。
儿童部:负责少儿图书外借流通及相关的读者服务工作。
期刊部:负责期刊外借流通及相关的读者服务工作。
报刊部:负责馆藏报刊的签收工作,保证馆藏报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及时准确的做好馆藏报刊的馆藏登记工作。负责每年度报刊的整理、装订、上架。
蒙文部:负责蒙文书籍借阅流通及相关读者服务工作。
参考咨询部:熟悉掌握各类工具书的实用方法和技能,利用工具书为读者检索所需资料。负责做好读者查询资料登记,做好读者调查研究工作,了解读者需求,为丰富馆藏提供信息。
残疾人阅览室:服务残疾人读者借阅。
阅读辅导部:辅导读者利用图书馆,掌握读者的阅读欲望。引导他们选择文献的范围,培养高尚的阅读情趣、阅读的技巧和方法,从而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自学室:充分发挥图书馆学习优势,满足读者需求
文创体验中心:丰富馆藏资源,促进优秀文化资源,传承、传播和共享。
科普讲堂:对青少年进行科普宣传,开展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科普阵地作用。
(联系电话:0478-8525838,负责人:梁彩凤)
(10)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负责志愿服务活动,宣讲党的政策方针、培育主流价值、活跃文化生活,宣传思想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478-8525838,负责人:陈晨)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文博中心A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馆舍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8:30-18:30(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478-8525834
负 责 人:王智慧
(六)巴彦淖尔市美术馆
1.主要职责
(1)开展美术创作、美术教育推广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
(2)挖掘、征集、收藏书法美术作品,承担作品的整理、保存、研究、利用和保护等工作。
(3)开展各类展览展示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4)推进智慧美术馆的建设。
(5)开展美术学术研究、对外交流等活动。
(6)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全馆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和重要开幕式的协调工作。负责馆长会议、馆务会议、馆长办公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的准备、组织、会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纪要、简报等工作。负责起草全馆综合性工作的规章制度、报告、请示、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和程序管理本馆的公文,负责公文的登记、分发、传阅、处理、保管,负责保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处理及接待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及配置。负责本馆消防设施、防灾设施、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节假日值班及值展安排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81,负责人:刘孟卓 )
人事行政组。负责职工的录用、考核、调配、选拔、聘任、培训和常规奖惩工作。负责职工考勤与日常出勤管理,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职工退休、辞职、辞退工作。负责本馆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及有关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人事工作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组。负责制定本馆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馆部门经费和基建经费的预算编制和年终决算报告的编写。负责编制各项财务报表、用款计划报告,定期提出“财务分析”报告意见。参与制定本馆各项收支计划,不断规范和管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负责管理各资金账户的会计核算及报账业务,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核算,管理本馆各种有价票证。配合国有资产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核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使用。负责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登记及配置,负责本馆固定资产的统计。
党支部组。负责党支部组织和宣传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接转党员党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展览陈列部。负责制定本馆展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接洽展览,准备展览审查资料,负责展览展示设计及展览相关平面、画册、印刷物设计。安排协调展览实施,布展、撤展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81,负责人:李俊芬)
(3)典藏部。负责制定馆藏作品的保管制度并遵照执行。负责收藏作品的入库、分类、消毒、建档、入账、出入库工作。做好藏品出库时的包装、交接、安全监督、保险等相关工作。做好藏品返库时的检查、清理、验收、登记,确保藏品账目清晰、存放有序。负责藏品的日常保管、维护及设施养护工作。(联系电话:0478-8781582,负责人:李晓玉)
(4)宣教部。负责与国内外美术馆、文化艺术机构的双边和多边美术展览、学术交流等工作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本馆网站设备、软件与内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本馆重大展览及活动和重要事项的动态、静态影像的采集、编辑、制作与保管工作。负责展览讯息编辑及发布工作。负责策划、举办与美术馆研究、收藏和展览相关的学术讲座、座谈会等公益性美术教育活动。招募、管理、培训志愿者。(联系电话:0478-8525881)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文博中心B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5881
负 责 人:韩燕柳
(七)巴彦淖尔市直属乌兰牧骑(巴彦淖尔市歌舞剧院)
1.主要职责
(1)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4)组织开展学术研究、艺术评论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5)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统艺术作品研究、整理、加工与保护传承。
(6)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后勤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安排行政会议、支部会议,督促检查会议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落实以及人事、文秘、劳资、档案、车辆、财务等的管理运行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0478-8211723,负责人:田甜)
(2)创作室。艺术创作和策划责任部门,根据年度主要目标任务,负责制定短期、中期、年度的创作计划以及区内外有关展演、汇演、参赛艺术作品的创作。汇集市内外知名编剧、导演及其他创编人员,完成剧院创作计划。(联系电话:0478-8525869,负责人:张冉)
(3)演出中心。把握文化市场信息,宣传、联络、洽谈、协调演出具体事宜,开拓演出市场,安排制定演出剧(节)目,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演出工作。(联系电话:0478-8525886,负责人:杨建)
(4)舞蹈队。创作、排练、演出各类舞蹈作品。完成本院安排的各项演出、展演、赛事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478-8923985,负责人:王磊)
(5)声乐队。创作、排练、演出各类声乐作品。完成本院安排的各项演出、展演、赛事等任务。(联系电话:0478-8923983,负责人:赵静)
(6)戏剧队、排练、演出各类戏剧、小品作品。完成本院安排的各项演出、展演、赛事,完成本院安排的各项演出任务。(联系电话:0478-8923984,负责人:韩晓琴)
(7)乐队。排练、演出各类音乐作品及及所需的各类演出伴奏,组织完成年度新年音乐会,完成本院安排的各项演出、展演、赛事,完成本院安排的各项演出任务。(联系电话:0478-8923981,负责人:高燕)
(8)舞美队。承担院内外各类演出的舞美设计、制作,负责演出设备的维修、保管和使用。配合完成本院安排的各项排练演出任务。(联系电话:0478-8923982,负责人:苏磊)
办公地址:临河区五一街巴彦淖尔市文博中心B区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5868
负 责 人:王雅莉
(八)巴彦淖尔市民族艺术学校
1.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等艺术表演人才。
(2)负责对全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各类艺术人才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3)对全市文化、艺术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指导。
(4)负责对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开展培训工作。
(5)承担全市大型公益性演出活动。
2.内设机构
(1)教务处。负责日常教学的管理,对职业教育各教研室教学工作进行管理、考核、指导和协调;组织好学校专业技能大赛及教研室参加校外的各种技能竞赛活动。(联系电话:0478-7911804,负责人:张宇)
(2)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德育工作、法制教育、综合治理、卫生管理、学籍管理及家长学校工作;负责协调共青团与学生会的关系、指导学生会工作。组织全校性的学生文体活动。(联系电话:0478-7911805,负责人:陈佳)
(3)招生办。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计划,开展联合办学,并根据市场需求,提出开设新专业可行性论证报告,上报学校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招生简章、宣传材料和录取通知书,组织、协调招生员进行招生宣传;负责与市内外各学校的联络,加强横向联系,扩大宣传,开拓招生渠道。(联系电话:0478-7911803,负责人:包萨如拉)
(4)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班子决定具体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任务并进行督查落实。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学校各种重要文件,做好信息的报送;安排单位公文流转、印鉴使用、档案、资产、公车、考勤、值班、卫生清洁等工作。落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478-7911819,负责人:习敏)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路一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911819
负 责 人:张文渊
(九)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1.主要职责
(1)承担文化、旅游、艺术发展战略、政策措施、重要决策、重大问题以及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情分析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2)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基础理论和应用领域的课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晨课题攻关;编辑出版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内部刊物。
(3)协助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开展文化旅游产业专项规划、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线路、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项目的前期调研,对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设计方案。
(4)承担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和艺术评论;承担文化旅游产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实施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策划和推广地区品牌文化演艺及大型会展活动。
(5)协助开展各类文化旅游形象宣传、项目招商、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6)承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拟定工作,开展智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以及旅游集散服务等工作。
(7)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承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拟定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478-8329020,负责人:郝慧乔)
(2)产业开发部:承担文化、旅游政策措施、重要决策、重大问题以及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开展智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基础理论和应用领域的课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攻关。协助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开展文化旅游产业专项规划、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线路、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项目的前期调研,对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设计方案。(联系电话:0478-8329020,负责人:马伟)
(3)宣传推广部:承担文化旅游产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实施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策划和推广地区品牌文化演艺及大型会展活动。协助开展各类文化旅游形象宣传、项目招商、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内部刊物。开展旅游集散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478-8329020,负责人:马伟)
艺术创作研究部:承担艺术发展战略、政策措施、重要决策、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和艺术评论。(联系电话:0478-8329020,负责人:郝慧乔)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西街文博中心A座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329020
负 责 人:张斌
(十)巴彦淖尔市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主要职责
(1)开展全市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登记工作,建设相关数据库。
(2)开展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3)开展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学术研讨、宣传展示以及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4)开展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工作,编辑出版古籍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刊物,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5)开展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
(6)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
(7)培养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
(8)完成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工会、信息、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工资、财务、资产管理。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478-8525815,负责人:刘晨耘)
(2)保护部:负责策划和参加各类非遗相关宣传和展演、展示活动,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各类文化旅游宣传展示活动;承担中心各类展览平面及空间设计工作;组织开展非遗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评审等具体工作;各级名录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管理工作;非遗相关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全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培养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联系电话:0478-8525707,负责人:陈晨)
(3)研究部: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各级非遗的调研论证;组织开展古籍和非遗普查登记工作,建设相关数据库;负责项目及传承人信息采录工作;开展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做好非遗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库,每年拟出研究课题,组织开展非遗课题研究,编辑出版古籍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刊物。(联系电话:0478-8525815,负责人:孙志岚)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西街文博中心A座G层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5815
负 责 人:刘晨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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