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新肺炎防指〔2020〕102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10:46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0-03-20 10:45
概述 关于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0-03-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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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新肺炎防指〔2020〕102号

     

    各旗县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派驻旗县区各工作队:

     

        居民电子健康卡是国家卫健委设计发放的全国统一标准的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基础工具,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作为返岗、返工、返学、就医、出差等人群健康通行证。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等工作的精准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57号)要求,现就我市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广健康卡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抓紧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嘎查村、社区居民通过“蒙速办”APP或市“健康服务公众号”扫码领卡。

     

        二、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推广,引导群众及时了解和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也可采取社区通知、微信转发、张贴海报、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此项工作落实,推动居民电子健康卡在社区、企业、宾馆、饭店、商超、医院等各类场所全面应用。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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