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新肺炎防指〔2020〕10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23 10:55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0-03-23 10:47
概述 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0-03-23 10:47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巴新肺炎防指〔2020〕104号

     

    各旗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河套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统筹做好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段错时要求,依次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一)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审核后,具备开学复课条件的高三和初三年级于3月30日(星期一)同步开学复课。原则上3月30日走读生上午报到,住校生下午报到。各学校要分年级、分批次、分区域有序安排学生返校报到,减少学生聚集次数。

    (二)初高中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综合评估研判情况,渐次错时开学复课,具体开学复课时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三)高等院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开学复课。

    (四)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复课通知前,不得自行组织开学复课。

        二、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各方职能责任

        (一)落实防控总体要求,全力应对开学大考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精准高效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应对开学复课疫情防控的大考,确保师生返校、校园管理、教学生活秩序与疫情防控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确保安全平稳有序组织开学复课,确保开学复课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各学校要将本校开学复课工作安排提前5天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卫健委、疾控、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自治区各学段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详见附件1、2、3)等要求,对各学校进行评估审核,符合开学复课标准的方可开学,不具备开学复课条件的学校要坚决整改并延期开学。各旗县区教育局必须在开学前将评估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维护疫情防控大局

        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学校开学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对开学前后、校园内外、技防物防、人员制度等具体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复工复产人员流动与学校开学复课叠加所产生的潜在风险。

        (三)落实教育主管责任,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主管责任, 组织学校周密制定本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开学工作方案》, 明确学校党政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教育部幼儿园、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66号)及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巴彦淖尔市学校开学防控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一版)》(巴新肺炎防指〔2020〕85号)等文件的各项防控要求。

        (四)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机制

        卫健、疾控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学校购置储备公共场所消毒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开展学校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派1名专业疾控人员开学前1周进驻学校,指导学校进行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应急演练工作;选派至少1名执业医师于开学前3天进驻学校,对师生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及排查工作,做好医疗处置,对寄宿制学校,执业医师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学校食堂、超市、宿舍等后勤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工作;建立属地学校与卫生健康、疾控、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联系机制,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

        发改、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学校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多方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教育部门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经营活动,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吊销其营业执照;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全面盘点货物,清除过期食品,严把进货关,彻底清洁、消毒。

        公安部门负责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管理”等手段,全面准确掌握返程师生信息及近期行程轨迹,实施精准管控;做好返程师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涉教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治安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校车安全状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力为学校开学复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解读师生返程、学校开学等相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引导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极端形势下应对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果断处置;指导学校妥善存储使用消毒用品。

        外事部门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涉外及涉港澳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宣传介绍,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避免涉外事件发生。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网信部门负责做好涉及教育领域疫情的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加大舆情管控力度,防止谣言引发社会恐慌。

        三、关注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细化人员分类,科学精准管理

        开学前,各学校要对全校所有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评估,梳理掌握师生员工近期旅居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情况,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情”,对符合返校报到条件的师生员工办理校园出入证,未进行健康评估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校按“一人一案”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并进行如下分类管理:1.对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须持治愈或健康诊断证明方可返校;2.对曾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过去14天有湖北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须持隔离解除证明方可返校;3.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暂不返校;4.有发热、干咳等相关症状的要进行密切观察暂不返校;5.外籍师生员工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已入境人员无差别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和要求;6.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返校报到条件的师生员工,要做好关心关怀工作,制定针对性的教学弥补计划,并做好家校沟通和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二)做好关键环节重点工作

        1.开展全员培训演练。各校至少安排1名疫情防控专门人员,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在全市统一培训的基础上,主动联系卫生疾控专业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不少于半天的专门培训,同时结合本通知及学校防控工作,在开学复课前后组织开展校内师生全员培训演练,掌握防控知识,明确防控责任,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升防控和处置能力。

        2.提供就近应急医疗条件。密切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协调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

        3.开展环境整治。合理设置出入通道和隔离区、隔离观察室。寄宿制学校每50名左右住宿生在宿舍楼内设立1个健康观察室。对校园特别是生活区、教学区、食堂餐厅、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开展卫生大清理,每日进行清洁、通风、消毒。

        4.实施学校封闭式管理。认真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严把校门关,师生凭校园出入证进入校园,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履行学校审批程序,并做好实名登记。在校外设立隔离缓冲区,学校教学及生活必需品,由供货商放至隔离缓冲区,经消杀后由校内人员取回。加强校园内部公共场所管理,原则上图书馆、体育馆和兴趣活动室等场所在疫情解除前暂停开放,学校公共设施暂停对社会开放。执行宿舍24小时封闭管理和教职工值班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非本宿舍楼师生员工进入宿舍楼。提倡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学生不准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校园,学校餐厅实施每批次学生间隔20分钟左右的错时就餐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学生实行定点定位就餐,保证前后左右间隔距离大于1米,不面对面就餐。餐具使用后必须高温消毒。就餐时摘下口罩,饭后立即戴上。

        5.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各校要制定上学、放学错时方案。学生入校时,安排充足的教职员工在学校门口执勤,禁止家长在学校门口停留,分散人流,避免人员聚集;放学时,学生应错峰陆续离校,由班级教师按照本年级放学时间护送学生到学校划定的本班级家长接送点,确保将学生安全交接给家长。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学校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6.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落实家庭“晨午检”制度,家长(监护人)在学生上学前(晨午两次)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报告班主任,对体温超过37.3℃的学生,不允许到校。落实师生进校测温制度,学校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测温通道,尽量避免人群聚集,对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异常人员不得入校。落实住校师生“晨午检”制度,宿舍楼设置测温点,每天体温正常且无其他不适症状的师生方可进入教学区。

        7.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后勤保障提前到位,确保体温计、红外线体温枪数量和质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购红外线热成像仪等快速检测设备。储备师生使用一周以上的口罩和学校各类场所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由学校为其提供口罩。禁止向学生家长转嫁摊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禁止搭车乱收费。消杀工作和隔离观察室、健康观测室的设置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避免因技术问题产生次生事故。

        (三)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开学后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开学复课后,各地各校要始终对疫情发展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

        1.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设立发热师生转移专用通道,避开人群集中区域,尽量减少发热师生与其他人员的接触。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严密落实防控举措,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疾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

        2.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其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家长和学生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3.上好开学复课第一课。组织学生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制度主题教育,全覆盖无死角地普及防疫知识、健康知识、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

        4.开展线上教学效果评估。妥善处理好开学复课前线上学习和开学复课后教学的衔接问题,避免出现教学进度和学习程度不一的“夹生饭”现象。对于线上学习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要视情况加强课业辅导等关爱措施。

    5.要从严加强监管。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学校开学疫情防控规定,逐项落实到位,各项防控工作流程要在校园内醒目处张贴。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春季学期开学复课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行政人员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包班级的包联指导制度,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隐瞒高危行程、接触史或病情的情况要从严处理。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2.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

     

        二、健全工作体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健康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所有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

     

        二、健全工作体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十二)顶岗实习工作统筹到位。校领导要适时掌握正在顶岗实习学生的情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


        二、健全工作体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健康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所有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


        二、健全工作体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十二)顶岗实习工作统筹到位。校领导要适时掌握正在顶岗实习学生的情况;顶岗实习结束按实习企业、生源地和学校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返程;疫情解除前暂停安排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高等学校(本科、高职)。


        二、健全工作体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协调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展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建立高校与政府、卫生健康及疾控部门、定点医院、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络机制,做好联防联控。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健全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有关信息。将外籍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总体安排、统一部署。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高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高校要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开学复课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评估,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体温检测设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需求测算、采购储备等工作。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室。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暂时关停室内运动场馆。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组织学生返校措施到位。确定返校日期后,各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安排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条件的高校,在学生返校时可安排车辆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集中接站。简化报到程序,避免人员聚集。


    (十)校内联防、宣传教育到位。要面向全体师生下发个人防控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个人承担的传染病防控义务和责任。到校后必须填报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高危人群等情况。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提前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途中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况;顶岗实习结束按实习企业、生源地和学校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返程;疫情解除前暂停安排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高等学校(本科、高职)。

     

        二、健全工作体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协调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展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建立高校与政府、卫生健康及疾控部门、定点医院、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络机制,做好联防联控。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健全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有关信息。将外籍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总体安排、统一部署。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高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高校要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开学复课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评估,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体温检测设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需求测算、采购储备等工作。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室。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暂时关停室内运动场馆。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组织学生返校措施到位。确定返校日期后,各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安排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条件的高校,在学生返校时可安排车辆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集中接站。简化报到程序,避免人员聚集。

     

    (十)校内联防、宣传教育到位。要面向全体师生下发个人防控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个人承担的传染病防控义务和责任。到校后必须填报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高危人群等情况。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提前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途中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