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发〔2020〕6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02 11:15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公开日期
  • 2020-04-02 11:09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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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政办发〔2020〕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自治区2019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巩固成果,补足短板,提升水平,确保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全区前列,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巴彦淖尔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19年版)》反馈的意见和问题,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针对开办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建筑施工许可、跨境贸易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存在的申请材料数量多、办理环节多、办事耗时长等薄弱环节以及部门信息不共享、不互认,并联审批机制未有效建立等堵点、难点问题,对标一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复制借鉴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经验,切实做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同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增强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企业开办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方案》(〔2019〕27号)要求,将企业开办涉及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户4个环节按“一件事”标准整合,建立综合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站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压减审批时限,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二是将企业开办涉及的市场、公安、税务、商业银行、刻章等部门物理集中到一个办事大厅,统一窗口受理接件,一次收齐申请材料,部门协同办理,杜绝办事群众来回跑,多次跑。积极推行帮办代办、政银合作模式,实现由企业跑腿改部门跑路,提高办事企业的满意度。三是优化整合申请材料,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资料内部流转,审批部门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企业开办申请压缩到7件以下。其中,设立登记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公司章程》《住所使用证明》;银行开户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公安和税务部门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供材料。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旗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二)不动产登记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全面推行综窗受理、一厅办结模式,将自然资源、税务部门集中到一个办事大厅并行办理业务,不再设置分类受理窗口,全部改为全职能窗口,实行全业务受理,让办事群众“进一个门、排一次队、取一次号、交一套材料”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抵押登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巴自然资字〔2019〕250号)要求,取消房产交易确认环节。进一步优化办理环节,将不动产登记环节压缩为受理、审核登簿、发证3个环节。三是加快推动部门间营业执照、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土地出让、竣工验收等信息数据共享和互认工作,审批过程中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转移登记所需材料总量压减到10件以内。四是积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办事企业和群众网上申请预约、提交材料后,直接到办事大厅的互联网登记窗口办理业务,进一步方便业务办理,提高登记效率。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三)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统一全市建筑施工许可办事标准,明确审批流程、时限及所需申请材料清单。二是加快推进巴彦淖尔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工改审批系统,查漏补缺,推动项目联合审批、联合验收。三是各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电业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四)获得电力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全面推广“蒙电e家”APP,方便用户进行线上报装、在线查询电量以及缴纳电费,推行10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不停电”接入作业,提升用户满意度;二是全面缩短用电办理环节和时限,低压用户业扩报装环节压缩为2个,接电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高压用户业扩报装环节压缩为4个,接电时间不超过27个工作日。三是进一步压减各类用户报装申请材料,居民用户压减至2件,低压非居民、小微企业用户压减至3件,高压用户必备申请材料压缩至4件(住宅小区、矿山企业、冶金化工、石油、电气化铁路等高压用户根据用电性质和需求提供其他必要申请材料)。客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用户办理增容用电,无需再次提供申请材料。

    牵头部门:巴彦淖尔电业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五)纳税(退税)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全面推行电子退税业务,依托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加强与国库、银行等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全流程退税效率。二是精简退税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除特殊退税外,普通退税在税务部门办理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出口退税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依托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退税申请人提供,退税所需纸质申请材料资料压缩到1件以内。三是在基层税务机关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办理退税业务,进一步提高退税服务质量。

    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巴彦淖尔支行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六)获得用水用气用暖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1.用水方面。一是简化申报材料。申报方式以电话报装和大厅窗口报装相结合,用水申报时,非居民用户提供1项材料(电子版图纸),居民住户不需申报材料。二是优化办理环节。将16个环节简化为报装受理、现场勘测、施工图纸编制和设计方案审核、预算编制、签约付款、组织施工、工程验收、签订供用水合同、立户、通水10个环节,居民用户全流程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非居民用户全流程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2.用气方面。一是简化申报材料。用户可选择电话报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报装或者到燃气公司业务窗口报装。用气报装时,住宅小区开发商提供小区1项申请材料(电子版设计图);工商业用户不需要提供申请材料,由燃气公司业务员主动向客户了解用气参数。二是优化办理环节。用户获得天然气由原来的14个环节变更为报装申请、现场勘查、签订合同、完工验收及预约通气4个环节,全流程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

    3.用暖方面。一是压减办理环节。简化申请受理,以口头、电话申报,采取直接上门对接,即时可完成申请受理。将原有的12个环节压缩精简为申请受理、勘查及面积认定、签订合同、费用交纳、用户报验、开阀通暖6个环节。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用户只提供暖通和建筑图纸1项资料,不再要求提供水力平衡图纸、热负荷计算书及热负荷计算表等材料。整体接暖流程服务时限压减至14天。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供水、供气、供暖等公共服务企业,各旗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七)跨境贸易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单一窗口”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全线上、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优势,压缩中转耗时。二是推进税收征管无纸化,全面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压缩单证流转耗时。三是加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协调推动更多进出口监管证件通过“单一窗口”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推进“单一窗口”与交通物流信息节点对接,扩大监管、查验指令信息与口岸作业的双向交互试点范围。四是单证随到随审,即行即办。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乌拉特海关、甘其毛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八)政务服务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动各级审批业务部门成立审批科或审批办进驻政务大厅,选派业务骨干到窗口一线办理服务,实现接件、审批、发证全流程服务,坚决杜绝“前窗后店”的现象。二是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凡属多部门联办件均纳入“一窗受理”范围,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办事群众与审批部门不见面,由原来群众跑窗口变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代跑、代办,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程盯办、一窗办成。三是整合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办事入口,推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网上办事大厅,使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一窗办理”,重点针对企业法人网上办理事项,由一窗受理人员全程盯办、帮办。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让群众少跑腿,部门多作为,数据多跑路。四是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坚持奖惩结合,重点围绕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行为规范、工作实绩、群众回访满意度等内容,常态化开展人民满意服务窗口、微笑之星评选工作,给予必要激励;开通网上投诉、电话投诉、意见箱投诉以及现场投诉等多种渠道接受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举报,一经核实,对违反工作制度纪律的窗口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直接交由纪检部门处理。同时,将窗口服务质量纳入部门年度实绩考核,倒逼部门配强窗口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群众满意度。五是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制度上墙工作,重点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和申请样表、材料清单、办事流程等服务制度在大厅或窗口醒目位置上墙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完善各级政务大厅配套设施建设,按需配备自助服务机、排叫号设备、高拍仪、评价器等政务服务终端,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六是积极推广“政银合作”模式,变银行网点为政务服务点,强化基层便民代办点服务功能,在7个旗县区城区打造1-2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提供不打烊自助服务,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多点办、网上办、就近办。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

    配合部门:市各相关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九)获得信贷方面

    整改目标、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优化金融供给,加大外部金融资源引进力度,引导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市分行与上级行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各类信贷支持政策。二是制定《巴彦淖尔市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考核评价奖励管理办法》。鼓励市内外金融机构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增加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资源配置,创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三是推动设立金融法庭。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法制建设,提升法律保护债务和债权的效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四是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开展银行机构“七银百企”活动,即市内七家重点银行负责人走进一百家市内重点企业,形成“一企一策”的金融支持方案。推动“政银企”对接会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库。五是强化金融科技运用。推动全市金融监管服务系统二期开发,通过系统升级提供金融支持政策和金融服务,打通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信息渠道,实现信息互通,提升对金融机构信息深度指数,查询本人信贷信息完整度。六是积极开展各类保证保险业务。持续推进平安财险“政银保”乡村振兴等项目,有效发挥融资增信功能。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配合部门: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巴彦淖尔支行、各金融机构、各旗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以减少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审批时间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二)压实整改责任。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举措落地生效。市各牵头部门要抓好协调调度,组织相关部门抓好本级具体改革任务的落实,并督促推动旗县区工作全面落地。市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协作配合,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抓好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的相关情况列为“放管服”改革考核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落实台账,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汇总向市分管领导报告进度,保障工作有力推进。要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视情况进行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并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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