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字〔2022〕3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16:56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公开日期
  • 2022-03-21 16:52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2-03-21 16:52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巴政办字〔2022〕3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及3月18日全国、全区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现就全力做好全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近期气温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已进入森林草原火险易发和高发期,特别是清明将至,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旗县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林草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的扑救责任,一级

    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林长要切实担负起职能职责,把森林草原防灭火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旗县区、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特别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要充分发动基层干部群众,以及公安、综合执法等人员,走村入户,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避险知识技能家喻户晓,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五一将至,要采取面上管控与重点防范相结合的方式,将各项火源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县区、相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党员包户、多户联防”原则,严格遵守《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巴政发〔2022〕7号文件)要求,严禁一切性质的林区草原野外用火行为,特别要严禁农田秸杆焚烧、烧茬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格依法查处。要突出加强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的火源管控,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点作用,大力推广使用“防火码”,严格执行进山入林扫码登记制度,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要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有计划地清理可燃物、开设防火道路、隔离带,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护频次、加大巡护力度,时刻保持防火高压态势,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

        四、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

        各旗县区要进一步落实防灭火经费,完善应急预案,编制防火规划;各部门要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防扑火物资储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火灾能力。各类防扑火队伍要有针对性地靠前驻防,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随时应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报和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火情信息“归口报告”“有火必报”和重要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瞒报迟报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林长要深入一线对重要地段、重点单位的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风险隐患排查,有力压实各方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对各自领域火源管控,火案查处,护林员、草管员及防扑火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等进行指导督导检查。因履责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火情处置不力,尤其是因没有做到“火案必查、每案必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地区和部门,要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