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质量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纲要》规划了今后十年我国质量发展的蓝图,明确了我国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区、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颁布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纲要》对促进质量兴市,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社会、企业和民众了解和熟悉《纲要》,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各类学习贯彻活动
(一)组织《纲要》专题学习会。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纲要》作为中心组和各级干部培训的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刻领会《纲要》精神实质,指导落实质量强市建设政策文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动、领导小组主推、企业主体”的质量建设氛围。
(二)举办《纲要》宣讲报告会。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质量振兴,成立以专家学者、“三强”(质量强区、强业、强企)示范创建典型代表为成员的《纲要》宣讲团,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行宣讲,切实将《纲要》重要精神宣传学习到位。
(三)开展质量表彰示范引领活动。大力表彰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成效卓著的企业,发挥获奖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市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绩效,拓宽发展空间,将质量强国、质量强市战略落到实处。
(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各级政府要围绕《纲要》的宣传贯彻要求,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重在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等领域开展“三强”示范创建、质量访谈和巡回报告等多种活动,加大对《纲要》的宣传解读力度,将质量的理念、质量的价值观、质量的行为准则传播到千家万户,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地区要把贯彻《纲要》作为新时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质量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纳入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与政府的重点工作以及质量兴市、质量兴旗(县、区)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要明确责任和措施,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区、各单位要围绕《纲要》的贯彻实施,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落实,并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严格考核。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和情况互通,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水平。2012年四季度,市人民政府将对《纲要》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察。
附件:1.《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宣传提纲
2.巴彦淖尔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政协办公厅。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年 8 月 16 日印发
附件一: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宣传提纲
国家质检总局
一、关于编制背景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质量工作更加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以质取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的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质量第一方针,全面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
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以来,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其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从1996年的75%提高到2010年的87.6%,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稳步提高,质量竞争力逐步增强。一批国家重大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有较大改善。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及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各地质量兴(强)省、质量兴市(县)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初步形成。
但是,我国质量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滞后于经济发展。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数量,忽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产品、工程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比较严重。201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2.5%,不合格产品的绝对数还很大。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肆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国家信誉和形象。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制造”质量竞争力还不够强,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产品。质量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质量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时期。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全球产业分工和市场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等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内看,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坚实的质量基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特别是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需要可靠的质量支撑;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也需要更强的质量保障能力。
鉴于《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已经到期,编制新一轮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保证国家质量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十分必要。201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报国务院审批的专项规划整体预案的通知》,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质量发展纲要》)列为“十二五”期间报国务院审批的95个专项规划之一。质检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统计局、旅游局等14个部门共同编制2011至2020年《质量发展纲要》,明确中长期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质量,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质量保障。
二、关于起草过程
《质量发展纲要》起草工作于2010年3月份启动,历时近2年。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还成立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组长的编制工作专家咨询组。先后召开了16次起草工作会议、5次部门和行业论证会议、3次地方调研座谈会、2次中央企业座谈会以及2次专家咨询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纲要初稿,于2011年11月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对纲要初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了14个会签部门和中组部、教育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纲要送审稿。2012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8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2月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质量发展纲要》(国发〔2012〕9号)。
三、关于基本内容
《质量发展纲要》基本框架分为9个部分:质量发展的基础与环境;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
为了丰富《质量发展纲要》的内容,参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其他规划的体例,分别设置了“质量发展主要目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品牌建设重点措施”、“标准化工作重点”、“认证认可工作重点”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6个专栏。
四、关于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质量发展纲要》明确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这24字工作方针有其内在的逻辑性,是一个统一的有机体。
——“以人为本”是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将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质量发展的总方向。
——“安全为先”是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发展质量必须以安全为先。将安全为先的理念贯穿于质量发展过程的始终,只有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展质量。
——“诚信守法”是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法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工程。要引导生产经营者增强质量诚信意识,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保障质量安全。
——“夯实基础”是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深化理论研究,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技术支撑基础、人才培养基础,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
——“创新驱动”是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质量事业发展涉及面广、影响要素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开创性、技术性特点,需要以创新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创新科学技术等手段,提高质量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将质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以质取胜”是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好字当头、质量第一;转变发展方式,必须坚持质量先导、好中求快。坚持以质取胜,就是要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增强我国产品、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采取时间长短结合、定性定量结合、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及其他规划目标结合的方式,分别设置了到2015年和2020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的目标,以定量为主;到2020年的目标,作为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以定性表述为主。发展目标中,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基础的主要发展指标共45个,其中定量指标7个,定性指标38个。
——产品质量:到2015年,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由我主导的国际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工程质量:到2015年,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到2020年,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到2015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表一:主要定量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涵义 |
2015年 目标值 |
产品质量 |
1 |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 |
农产品按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的面积与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比值。 |
超过30% |
2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该指标由农业部提供。其含义为: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对主要农产品实施抽样检验,判定为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样品数量占全部抽检样品数的百分比。 |
96%以上 |
|
3 |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 |
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对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进行有计划地抽样、检验,判定为质量合格的样品数量与全部抽查样品数的百分比。 |
90%以上 |
|
工程质量 |
4 |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 |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即将竣工交付使用时,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未经处理、修理、返工即能一次综合试车和验收合格从而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率。 |
达到100% |
5 |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
除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外,其他工程即将竣工交付使用时,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未经处理、修理、返工即能一次综合试车和验收合格从而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率。 |
98%以上 |
|
服务质量 |
6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指数 |
该指标是衡量生产性服务业总体服务质量水平的宏观指标,通过统计抽样,选取并计算生产性服务领域代表性行业和企业顾客满意度,再根据其产值占生产性服务业总产值的比重,逐级汇总得到的综合评价指数。 |
80以上 |
7 |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指数 |
该指标是衡量生活性服务业总体服务质量水平的宏观指标,是依据国家CPI数据统计和入户调查行业分类等标准,科学选择代表行业,适当考虑所选行业在国家GDP以及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逐级计算顾客满意度,汇总得到生活性服务业总体评价指数。 |
75以上 |
表二:主要定性指标
类别 |
序号 |
目标要求 |
产品质量 |
1 |
到2020年,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
2 |
到2020年,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
|
3 |
到2020年,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
4 |
到2015年,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
|
5 |
到2015年,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 |
|
6 |
到2015年,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 |
|
7 |
到2015年,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 |
|
8 |
到2015年,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
9 |
到2015年,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一批由我主导的国际标准,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
|
10 |
到2020年,我国基础件、通用件及关键自动化测控部件等重点产品的可靠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
11 |
到2020年,百万千瓦级核电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高速动车组、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一批重大装备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
12 |
到2015年,在重要产业领域的5万家企业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骨干和支柱行业内领先企业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
工程质量 |
13 |
到2020年,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14 |
到2015年,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
|
15 |
到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
|
16 |
到2015年,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
|
服务质量 |
17 |
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
18 |
到2020年,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
19 |
到2015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
|
20 |
到2015年,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 |
|
21 |
到201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 |
|
22 |
到2015年,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 |
|
质量基础
质量基础 |
23 |
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
24 |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
|
25 |
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实现标准全覆盖,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 |
|
26 |
在农业、服务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国家重大工程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试点项目。 |
|
27 |
建立并完善以量子物理为基础,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和与国际一致性的计量基标准以及量值传递和测量溯源体系。 |
|
28 |
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建设一批重大精密测量基础设施,建立完善国家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共享服务平台。 |
|
29 |
提升认可能力,保持实验室认可数量和能力稳步增长。 |
|
30 |
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促进认证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
|
31 |
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水平,推动管理体系标准在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及新兴产业的广泛应用。 |
|
32 |
完善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促进信息安全认证认可结果的社会采信。 |
|
33 |
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型式评价实验室,形成专业齐全、布局合理的地方和区域中心实验室格局。 |
|
34 |
建设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构建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联盟。 |
|
35 |
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 |
|
36 |
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 |
|
37 |
到2015年,基本完善国家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及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等制度。 |
|
38 |
到2015年,清洁生产新技术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资源消耗大幅降低。 |
五、关于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对企业提出5项要求,即: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从加强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角度,提出6项措施,即: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本章设立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专栏,明确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健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风险监控等内容。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从质量创新发展的角度,提出6项措施,即: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化救济机制。
本章设立了“品牌建设重点措施”专栏,明确了建立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等内容。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从优化质量发展社会环境的角度,提出6项措施,即: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强质量舆论宣传、深化质量国际交流合作。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从质量发展基础建设的角度,提出6项措施,即: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
本章设立了“标准化工作重点”、“认证认可工作重点”、“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等三个专栏。“标准化工作重点”专栏明确了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领域、社会管理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等内容。“认证认可工作重点”专栏明确了提升认可能力、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水平、加快实施服务认证、完善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等内容。“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专栏明确了检测仪器装备研发、检测机构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检验检疫能力建设、重点专项等内容。
六、关于重点工程
(一)质量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是建设质量强国的人才保障。其主要内容是: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要逐步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质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一线工人的质量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
(二)可靠性提升工程。
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是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提升质量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在汽车、机床、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发电设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家用电器、元器件和基础件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国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
(三)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
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其主要内容是: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四)质量对比提升工程。
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是提高我国总体质量水平的重要抓手。其主要内容是:在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分类分层次广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比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在产业链和区域范围内,开展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
(五)清洁生产促进工程。
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是质量管理方法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机结合。其主要内容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加快制修订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建立健全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七、关于建设质量强国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既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等因素的集成,又是法治环境、文化教育、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反映。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建设质量强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科学发展的战略抉择。
(一)建设质量强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突出要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好”字包含着质量、效益、安全、环保、民生、资源等丰富内涵,而质量又与效益、安全、环保、民生等密切相关。“好”字当头,必然要求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国家“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提出改造提升制造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这其中释放的信号也是要重视质量。没有质量,就谈不上“好”,谈不上“强”。不重视质量的发展,就不是科学发展、转型发展。
(二)建设质量强国对我国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有效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也要看到,我国质量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产品服务长期处于价值链的低端,有些产品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成为影响我国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瓶颈。据专家分析和估算,我国制造业质量直接损失每年超过1700亿元,浪费了大量资源,消耗了大量能源,更严重污染了环境。因此,提升质量就是最大的节约和环保,维护质量安全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建设质量强国体现了国际质量发展的规律。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都把质量振兴作为一种国家战略来实施。上世纪50年代德国实施“以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助推产品出口”质量政策;60年代日本提出质量救国战略;70年代韩国实施质量赶超计划;80年代美国制定《质量提高促进法》,都促进了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当今世界,各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更是靠质量;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打的也是质量战。我国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必须遵循国际质量发展的规律,把质量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以质取胜”的路子。
(四)建设质量强国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正在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都明确讲到过“质量第一”。新时期,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意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建设质量强国指明了发展方向,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广大人民群众对质量工作有很高的期盼。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共有232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提出了15份建议或提案。11月,国务院参事室6位参事联名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建议》,在建议中提出将建设质量强国写入《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参事建议作出重要批示,这些都为我们建设质量强国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为我们建设质量强国奠定了稳健的经济技术基础。经过多年来的质量实践,中国特色的质检工作体系已经建立,质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各级政府抓质量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全国有26个省份提出质量兴(强)省战略,为建设质量强国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质量发展纲要》中正式提出: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增强综合国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八、关于质量监督管理的新举措
(一)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
(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在企业内部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三)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
(四)健全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机制。《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以及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
(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建立和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逐步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及时发出产品伤害预警。
(六)推进质量信用服务建设。《质量发展纲要》规定,鼓励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质量信用评价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信用服务市场。
(七)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惩戒力度。
(八)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国内外质量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九、关于质量发展机制与环境
(一)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工作格局。《质量发展纲要》提出,要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质量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质量发展纲要》规定,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逐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广泛开展质量强省(区、市)活动。
(三)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
(四)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五)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质量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和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增强品牌价值评价国际话语权。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世界知名品牌。
(六)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质量发展纲要》提出,要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七)健全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八)深化质量国际交流合作。《质量发展纲要》规定,要积极参加和主办国际质量大会。围绕国家重大产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一致性,建立双边、多边质量合作磋商机制,参与质量相关国际和区域性标准、规则制定,促进我国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体系与国际接轨。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鼓励国内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开展国际质量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实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
《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认真组织对《质量发展纲要》的学习,明确纲要的重要意义、奋斗目标和推进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纲要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掀起纲要学习宣传的热潮,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
《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国务院质量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完善配套政策。
《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加强本纲要与“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的政策衔接,确保本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四)狠抓工作落实。
《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使近期要求、实施步骤更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
(五)强化检查考核。
《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落实本纲要的工作责任制,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对纲要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将适时检查考核本纲要的贯彻实施情况。
附件2:
巴彦淖尔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2]78号)文件精神制定)
序号 |
行动计划内容 |
具体展开工作内容 |
任务负责部门 |
|
1 |
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 |
以食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重点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羊绒制品、钢材、墙体材料和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电力变压器、节水器材、建筑防水卷材、化肥、儿童用品、眼镜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
教育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2 |
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 |
完善设备监理单位资质单位资质审核。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
质监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局。 |
|
3 |
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 |
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及时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强对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完善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 |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
4 |
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
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力度 |
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 |
农牧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5 |
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 |
研究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制度。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 |
财政局、卫生局、质监局。 |
|
6 |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
在部分大中型企业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在管理绩效考核中,试点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推动企业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质量关键岗位实行培训、考核,严格按照质量规范操作。在大型企业试点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对小型企业引导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指导企业排查质量安全隐患。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局、质监局 |
7 |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
推动企业落实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继续推动企业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建立实施企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
8 |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
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做好质量失信“黑名单”建章立制工作,公布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建立统一的身份识别系统、质量信用数据标准、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形成比较完善的质量信用标准体系。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各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 |
质监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商务局、人民银行、工商局、旅游局、保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9 |
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质量诚信建设与注册等级、行政许可、融资信贷等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 |
质监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人民银行、检验检疫局、统计局、保监局参加。 |
|
10 |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
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 |
研究制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推动地方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出台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
组织部、监察局、质监局、统计局。 |
11 |
完善地方质量奖励制度 |
积极推进旗(县、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提高评审人员能力为重点,推进地方政府质量奖励工作。 |
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监察局参加。 |
|
12 |
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 |
引导地方政府加强质量工作,树立一批将质量提升作为城市发展战略核心内容、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示范城市。 |
质监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参加。 |
|
13 |
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 |
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适时发布产品质量统计调查结果。 |
质监局牵头,财政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其有关行业协会参加。 |
|
14 |
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
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
根据内质监质发[2012]297号文件的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已经在境内外上市的从事制造业的股份制企业积极参与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内蒙古名牌产品的评审。 |
质监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参加。 |
15 |
建设卓越绩效孵化基地 |
按照新修订的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的要求,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认定一批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发挥其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
质监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资局参加。 |
|
16 |
强化质量法制建设 |
加大质量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力度 |
及时制修订有关质量法规。 |
质监局、工商局、法制办。 |
17 |
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
加强对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的督察督办,挂牌督办重点质量案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公安局、监察局、农牧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安全委员会。 |
|
18 |
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
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
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标准制修订,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组织大型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 |
质监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参加。 |
19 |
全面整治民生领域计量器具 |
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的主题活动。开展高速公路放心行工程,严厉打击加油机、汽车衡计量作弊违法行为。选择重点城市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万家中小企业活动。 |
质监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参加。 |
|
20 |
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
加强认证认可管理 |
开展轮胎、电线电缆、有机产品等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完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 |
质监局牵头,检验检疫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参加。 |
21 |
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 |
抓好食品检测能力提升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
质监局、科技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农牧局厅参加。 |
|
22 |
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
建立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质量工作联席会议。 |
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
23 |
加强质量教育 |
积极探索培养质量工程高层次人才。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动员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企业质量文化建设。 |
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局、质监局。 |
|
24 |
开展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 |
大力开展以“宣传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
质监局牵头,党委宣传部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 |
|
25 |
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