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我市自2024年9月1日起,启用2000巴彦淖尔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简称“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是我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二、2024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使用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国家对使用坐标系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与我市现存其他各类独立坐标系统的转换、衔接过渡期为一年。现有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地理信息系统,应在过渡期内转换至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启用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各地区、各部门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坐标转换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完成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向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转换,并向社会提供使用。各旗县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启用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向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转换。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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